一、资金来源
(一)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4万元。
(二)2023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21万元。
二、安排结果
根据铜陵市财政局铜陵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农函〔2023〕2号),结合我区预算安排情况,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对2023年度市、区两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25万元(其中市级2004万元,区级1521万元)安排如下:
(一)产业发展项目1780万元,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
(二)乡村建设行动项目安排区级资金260万元,由区交通局组织实施。
(三)雨露计划项目150万元,由区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
(四)省外务工交通补助项目165万元,由区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
(五)安排800万元用于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由区文旅体局组织实施。
(六)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贴息项目150万元、“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项目170万元、项目管理费50万元,由区财政局组织实施。
三、公告时间
长期公告
如对该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郊区乡村振兴局
郊区财政局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郊区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562-2897207, 邮箱:jqfpb2897265@126.com,通讯地址:郊区铜都大道南段8699号郊区政府五号楼2019室
郊区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562-2896813 ,邮箱:TLSJQCZJ2021@163.com,通讯地址::郊区铜都大道南段8699号郊区政府主楼4038室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郊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