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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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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 体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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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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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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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进行政决策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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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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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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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办、普济圩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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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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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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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公开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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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办、普济圩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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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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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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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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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办、普济圩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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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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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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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鼓励通过公开报名遴选的方式确定列席代表,并将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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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区直各部门,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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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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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政策集中统一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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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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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要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本机关所有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动态更新,明确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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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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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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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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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逐步建立本地区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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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区政务公开办、区直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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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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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政策集中统一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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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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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政府公文分类展示,鼓励围绕群众、企业办事创业需求和关注热点,创设特色主题分类。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以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制度体系,为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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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区直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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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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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化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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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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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群众和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采用视频解读、图文解读、场景式解读等创新解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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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区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办、普济圩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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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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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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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建设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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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务公开办,区数据资源中心、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办、普济圩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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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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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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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有关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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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务公开办、区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办、普济圩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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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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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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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主动公开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根据调整情况做好更新发布。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目录清单,做到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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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改革委、区市监局、区财政局、区营商环境办、区直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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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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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消费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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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监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卫健委、区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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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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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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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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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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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扩大有效投资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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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的规划计划、政策文件以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以投资力度、建设进度、项目成果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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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等区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办、
普济圩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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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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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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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权威发布每日疫情通报,及时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宣传发布有关新冠肺炎的健康科普知识,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和不实炒作。加强工作协调,各单位向社会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要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保持一致,确保信息准确、口径一致,增强多方协同合力。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好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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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健康委、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办、普济圩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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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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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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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加强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就业支持政策措施、就业岗位信息,着力公开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群体就业,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残疾人等困难人员帮扶就业,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等方面信息,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能够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确保各项政策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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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办、普济圩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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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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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渠道发布养老保障、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养老设施等相关补贴政策,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加大公益慈善事业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持续加大住房保障、医疗卫生、疫苗监管等基本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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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应急局,各乡镇办、普济圩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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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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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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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公开乡村振兴政策信息、重点帮扶和示范创建工作信息、乡村建设行动信息,以及各类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等信息,以公开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促进乡村振兴有关政策、资金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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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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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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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全面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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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等行业区级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主管部门出台的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重点加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业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开本系统或本地区范围内的适用主体清单,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对营商环境影响较大、直接关系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社会舆论关注度高、反映问题较多的重要信息,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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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等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办、普济圩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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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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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规范执行信息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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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把握不同类型的公开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对公开内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广泛公开。公开内容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特定对象及事项的,或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可通过精准推送等方式恰当的公开。在公开工作中要进一步增强防范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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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务公开办、区司法局、区直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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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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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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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完善申请办理会商机制,围绕疑难申请事项,加强部门协作研究,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强化服务理念,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限,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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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务公开办、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办、普济圩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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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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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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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积极推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内容管理。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和监督管理,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规范、集中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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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区数据资源中心、区政务公开办、区网信办、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办,普济圩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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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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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健全完善区政府公报体系,适时公开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优化政府公报数据库文件检索功能,向公众提供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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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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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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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持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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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行业部门印发的试点领域和新出台的其他领域标准指引,充分结合区域和领域特点,定期开展跟踪评估,持续优化完善本地区各领域事项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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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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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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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推动建设乡镇政务公开专区,持续优化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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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务公开办,各乡镇办、普济圩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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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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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通过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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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务公开办,各乡镇办、普济圩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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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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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更好适应基层群众获取信息习惯,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的协调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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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务公开办,各乡镇办、普济圩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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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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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强化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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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机构)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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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区政务公开办、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办、普济圩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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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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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应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人员梯队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解决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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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办、普济圩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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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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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改进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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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要抓好工作落实,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督促整改。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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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务公开办、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办、普济圩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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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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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22年度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宣传推广先进做法,对解读质量高、效果好的单位,向省、市报送经验材料并在年度政务公开考评中予以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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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务公开办、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办、普济圩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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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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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开展“政务公开交流”约稿活动,加大经验做法交流力度,向省、市以及《政务公开工作交流》刊物报送优秀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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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务公开办、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办、普济圩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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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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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创新力度,围绕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举措,提质增效,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和系统特色的公开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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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务公开办、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办、普济圩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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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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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加大培训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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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教育培训课程,稳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各单位要切实改进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提升培训效果,重点加大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理论学习培训,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业务实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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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务公开办、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办、普济圩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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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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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优化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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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梳理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予以调整完善。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项评估,并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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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务公开办、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办、普济圩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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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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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开展政务公开常态化测评和年度考评工作,不断优化考核方式,加大日常考核比重,提升考核针对性和实效性。合理运用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发布排名结果或问题通报,按规定对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突出的区直单位、各乡镇办、社区及先进个人予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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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务公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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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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