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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安办〔2023〕1号
关于切实做好低温天气下火灾防范工作的
紧急通知
郊区经开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普济圩社区,区直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当前正值冬季低温阶段,室内取暖极易引发火灾,为全力做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谨防“小火亡人”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做好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责任感紧迫感
各乡镇办(园区)要对本辖区当前消防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研判,从主观、客观两方面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各有关部门要引导督促行业系统重点围绕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社会单位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积极主动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特别是乡镇办、村(居)要高度重视,把宣传教育工作做实,排查摸清孤寡留守和失能人员底数,充分发动群众、调动群众做好自我防范工作。
二、抓住重点,细化措施,全面筑牢消防安全防线
(一)深入开展重点场所、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各乡镇办(园区)、各有关部门及公安派出所要加大对宾馆饭店、超市市场、景点景区、养老院、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大跨度厂房、地下空间等高风险场所以及燃气、危化品等重点防范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促进各单位、企业提升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确保消防安全。
(二)强化社区和农村消防安全工作。
1.强化村(居)民楼院消防安全工作。各乡镇办(园区)要发动社区、村居委会,巡防保安、物业服务企业等力量,加大对居民楼院、群租房的网格化排查力度,重点清理楼道内停放电动车、违规充电、堆放杂物等现象,对群租房等隐患突出的进行重点清理。
2.强化“合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各乡镇办(园区)、各有关部门及公安派出所(特别是区经开区),要持续开展“合用场所”专项整治,严禁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空间内的行为。要实现生产、仓储、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物理分隔,居住场所有独立的疏散通道,在生产、仓储、经营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装置。
3.强化特殊人群消防安全工作。各乡镇办(园区)、各有关部门和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大对独居老人和弱势群体关注力度,要登门入户帮助整改使用瓶装液化气、随处堆放杂物、使用陈旧故障电器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并为其加装智能型独立感烟报警器。利用农村大喇叭、广播、巡回宣传车等对特殊人群主动做好日常防火教育,宣讲防火逃生常识,提高安全意识。
三、强化宣传,分类培训,着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各乡镇办(园区)要充分利用好各类新媒体、户外电子屏以及各类会议培训等机会,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辨识和整改防火陋习、初期火灾扑救、疏散逃生等三种能力,巩固减灾避灾群防群控基础。
1.提升辨识和整改防火陋习的能力。要有针对性的强化群众安全使用燃气液化气、电热毯、取暖器、电器插座、电动车等用火用电用气设备的宣传教育,养成良好的用火用电用气习惯,同时强化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道的警示教育,在养成良好习惯的基础上提升防火陋习的辨识和整改能力。
2.提升初期火灾扑救的能力。要重点抓好社区民警、村(居)委会工作人员、综治网格员、保安员、物业服务企业职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职员等“一警六员”实操实训,确保人人达到知晓本单位(场所)火灾风险、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的标准。
3.提升疏散逃生能力。要通过常态化的宣传,引导民众关注疏散逃生通道,养成定期开展家庭逃生疏散演练的习惯,提升疏散逃生能力,避免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因抢救财物而错过最佳疏散逃生时机、不清楚逃生路线而导致被困火场的悲剧发生。
四、加强值守,及时报告,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
各乡镇办(园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有关值守值班要求,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春节期间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人员到位、电话通畅、配套设施齐全,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调动可以调动的一切力量,及时、快速、高效、稳妥予以处置,尽可能地减少因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如实上报信息,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迟报,为区委区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有效调度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创造条件。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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