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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防指办〔2022〕13号
转发关于做好第12号台风“梅花”防御工作
的通知
各乡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铜陵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第12号台风“梅花”防御工作的通知》(铜防指办〔2022〕32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具体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各乡镇办和有关部门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自9月14日起每日8时30分前要将《防汛工作动态统计表》上报区防办,邮箱:331427815@qq.com,联系电话:2896663。
附件:关于做好第12号台风“梅花”防御工作的通知
2022年9月13日
铜陵市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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