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助保贷款工作的通知》 政策解读
1月25日,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陵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铜陵市中心支行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助保贷款工作的通知》(铜人社秘〔2022〕13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人社部印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提出“引导城乡居民选择高档次标准缴费,促进个人账户储存额增长,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的工作要求。
省人社厅将“年人均缴费水平、月人均养老金标准”作为2022年度各个地市人社工作考核目标。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助保贷是“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向具有相关资质的合作银行申请贷款专门用于缴纳养老保险费,提高养老待遇,再通过自有资金或养老金一次性、分期偿还贷款”的借贷产品。
我市启动城乡居保助保贷工作,旨在通过采取激励措施引导、帮助参保人员提高缴费,引入银行等社会力量推动工作高质量开展,帮助城乡居民提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获取更高的养老待遇,切实增强居民获得感,实现相关指标排名“争先进位”。
三、起草过程
在了解省人社厅相关处室关于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助保贷工作思路的基础上,我们进行了详细测算,草拟了我市城乡居保助保贷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意见征集会,征求县(区)人社部门及经办机构、有合作意向的银行等方面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助保贷款工作的通知》。
四、主要任务
合理引导城乡居保参保人员申请贷款,用于提高城乡居保缴费,以提高今后的养老金水平,实现全市城乡居保人均缴费及养老金水平双提高。
五、创新举措
一是为有提高缴费愿望、资金存在困难的城乡居保参保人员建立一条有效的资金筹措渠道;二是通过实施助保贷,引入银行等第三方力量,合力推动我市城乡居保缴费、养老金水平提升;三是建立“银行放贷、银行代缴、银行划款”的银行全程服务模式,丰富社银合作内容,为今后社银合作服务进一步延伸奠定基础。
六、保障措施
一是明确部门职责。县区人社部门负责本辖区助保贷相关具体政策拟定;社保经办机构加强数据管理,准确记录申请贷款人员参保信息、贷款还款等数据信息;人社部门和合作银行要签订合作协议,共同保障资金基金安全;财政部门积极筹措配套资金;税务部门负责传递缴费数据至社保经办机构;合作商业银行要做好放贷评估、办理贷款手续、回收贷款等工作。
二是建立协调机制。县区人社等有关部门要联合建立助保贷款沟通协调机制,定期通报进展、调度督导工作、研究解决问题。要简化手续,积极推行助保贷款线上服务,人社、财政、税务和合作商业银行对助保贷款业务开展过程中形成的数据信息,要做好安全保密,社保经办机构与合作商业银行要签订保密协议,确保不泄露助保贷款对象的财务个人隐私。
三是开展宣传动员。抓住春节期间外出人员集中返乡有利时期,各部门联合开展宣传,进一步扩大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宣传形式要灵活多样,要向城乡居民算明白帐,线上线下宣传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