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2022〕10号
关于印发铜陵市郊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区开发区,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普济圩社区,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铜陵市郊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月25日
铜陵市郊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保障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情况下,确保我区交通运输、生产生活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辖区内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生产生活和交通运输发生紧急状况时适用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紧急情况是指,由于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突发事故,出现辖区大面积停电、停水、停气;由于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路面封冻,交通中断,导致车辆、人员流动出现严重滞留和拥堵;辖区重点企业由于运能不足,出现原燃料严重短缺或产成品严重积压,导致企业面临停产;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由于供应不足出现脱销或市场价格上涨过快等。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铜陵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铜陵市郊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因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同时确保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防灾与救灾并举、预防为主的原则。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高度重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对全区生产生活和运输造成的重大影响,结合本地、本单位、本行业实际情况,细化应急预案,落实保障措施,切实做到有备无患。认真做好工业生产原燃料和人民生活必需品的储备,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和技术措施,提高对突发、紧急情况的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水平,避免和防止出现严重后果。
(三)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应急处置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由属地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灾害的严重性、影响范围、所需动用的资源等,分级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责权范围。特别重大问题,由属地政府报请区低温雨雪冰冻应急指挥部协调解决。
(四)快速反应、及时有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有效将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资源整合、统一指挥的原则。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对已有的各类应急处置系统进行资源整合,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能。必要时对有关人员、物资、车辆、设备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铜陵市郊区低温雨雪冰冻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我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各项应急工作。总指挥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区开发区、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普济圩社区、区应急局、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直机关工委、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科经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商务局、区文旅体局、区卫健委、区市监局、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人武部、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数据资源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区应急指挥部可根据灾情发展,决定增加其他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办公室)、生产安全组、积雪清扫组、应急救援组、物资保障组、生活救助组、医疗救治组等七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
(二)指挥部工作职责
1.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工作,做到统一领导、集中指挥、组织协调,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危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督促检查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情况。
3.负责紧急调运抢险救灾所需的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
4.根据气象情况成立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及时组织人员疏散、物资转移等工作。
5.研究解决其他有关重大问题。
(三)各工作组工作职责
1.综合协调组(办公室):负责材料起草、公文办理、会议通知、简报与信息报送、视频会议保障、对外联络、催办督办、预测预警信息发布、承办领导交办事项,统筹安排宣传报道,及时发布重要新闻和防灾避险常识,把握舆论导向等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参加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数据资源服务中心)
2.生产安全组: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检查企业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措施落实情况。对农村公路、急弯陡坡、建筑工地、旅游景点、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重点排查,消除隐患。督查区经开区和乡镇(办)棚架房(棚)、简易房、临时构建物、危旧房屋、校舍、钢构厂房等场所加固和清雪扫雪工作,对无法消除隐患的,要督促属地及时进行人员转移并妥善安置。(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参加单位:区科经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文旅体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3.积雪清扫组:负责全区主次干道、码头渡口的除雪保畅和客货运输保障工作。指导区开发区、乡镇(办)、普济圩社区疏通县、乡干道等工作。组织应急抢险突击队伍,及时增援重点地区、路段的清扫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参加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文明办、区直机关工委、区消防救援大队)
4.应急救援组: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强化应急队伍集结待命,随时参与增援灾情严重地区抢险救灾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参加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人武部、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委、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5.物资保障组:负责粮食、食用油、蔬菜、猪肉、成品油、自来水、电力、燃气、通信等保障工作。做好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及时开展救灾和救助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参加单位:区发改委、区市监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区数据资源服务中心)
6.生活救助组:负责受灾地区救灾和困难群众生活安排,保障群众的衣食住。妥善安置滞留司乘人员和旅客生活等工作,对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脱贫户、重度残疾人和流浪乞讨人员进行跟踪服务。(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民政局,参加单位:区交通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委、受灾地政府)
7.医疗救治组:负责组织因灾伤病人员的医疗救治、疾病预防、药品器械供应、监测报告等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参加单位:区市监局)
(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1.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发展态势进行会商和综合研判,加强监测预警,适时启动自然灾害应急响应,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常态化做好抗雪防冻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入村到户,深入灾区查核灾情,重点了解灾区群众特别是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脱贫户、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情况,迅速开展救灾救助工作,及时将救灾救济物资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帮助修缮损坏房屋,转移安置人员,加强滞留人员的应急救助工作,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负责加强矿山、厂房、大棚等设施隐患排查和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组织开展防冻、防滑、防爆、防坍塌、防泄漏、防坠落、防中毒等专项检查,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对受降雪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境内所有露天开采的矿山企业和危化品企业等,若在恶劣天气下不能保障安全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作业。
2.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宣传报道全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指导新闻媒体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和先进事迹。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3.区发改委:积极争取上级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指导各地做好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等工作;负责向灾区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粮油等应急保障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充足。负责指导管道企业开展油气长输管道的隐患排险和应急处置工作,强化管道沿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和防范,切实维护管道设施安全。
4.区教育局:负责部署、指导全区中、小学校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知识宣传教育,根据避险需要,适时调整教学安排,保障在校师生生命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做好中小学校危房除险加固和因灾毁损校舍恢复重建工作,确保校舍安全;指导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5.区科经局:参与协调救灾机械装备,协调企业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做好隐患排查,降低灾害损失。
6.区公安分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受灾路段交通秩序;及时疏导、分流滞留车辆,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7.区民政局: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时,协助有关部门,加大街头流动救助巡查力度,劝导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管理机构的救助服务;对敬老院、养老院等服务机构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将符合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按规定程序纳入保障范围。
8.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灾资金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灾情进行核查、评估和上报;协同有关部门向上级财政、应急部门申请救助补助资金。
9.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林业局):负责组织因积雪融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并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提出应急防治措施建议;负责查核、评估林业因灾损失情况;组织专家和林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恢复林业生产。
10.区住建局:配合市住建部门加强对市政公用设施和城市供水、供气系统受损设施的抢修。指导灾区开展灾后房屋和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组织区经开区、乡镇(办)、普济圩社区对各类房屋开展拉网式排查,尤其对边远厂矿住房、老旧小区危旧住房和大跨度轻钢材质房屋、临时建筑工棚、塔吊等实施巡查,实施除雪减压、加固防塌,临时关闭等措施。
11.区交通局:强化县乡公路养护,储备充足除雪、铲冰、融雪等机械、物资和应急人员力量,及时做好重要县道的除雪、铲冰、解冻和清障工作,对公路急弯、陡坡等重要路段实施24小时监控,及时铲冰除雪,保证道路正常通行。向因恶劣天气滞留我区境内的旅客、驾驶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
1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突发性低温雨雪冰冻引发的农业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工作;会同应急管理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指导协调灾区做好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13.区水利局:负责指导、协调做好水利工程及水利部门管理的相关供水设施的防冻工作,加强水利工程调度运行、监测和维护管理,做好因灾损毁水利工程的恢复重建,保障水利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14.区商务局:负责与生猪、蔬菜经营大户采购建立信息联系机制,及时掌握生猪、蔬菜调入进度,加大物资调配力度。建立肉类、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制度,保障持续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生活必需品的市场有效供应。督促做好加油站、直属农贸市场安全防范工作。
15.区文旅体局: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低温雨冰冻天气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做好景区游乐设施安全、人员疏散和重点文物保护工作。
16.区卫健委:负责做好医疗救灾物资工作准备,加强冬季易发病的宣传,做好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组织协调医护人员对因灾伤病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救援。
17.区市监局:负责受灾救灾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打击价格违法行为;配合市、区有关部门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对受灾地区药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18.区城管局:会同属地组织环卫工人清除城市道路积雪、积水,及时清运垃圾;做好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区内有关道路等重点位置的抗雪除冰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沿街单位、网点除雪工作。
19.区生态环境分局:收集、分析、监测灾害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防范、消除因灾造成的环境污染。
20.区人武部:在收到区应急指挥部请求,负责组织所属民兵力量参加铲冰除雪救灾工作。必要时,报告市军分区申请部队支援我区铲冰除雪救灾工作。
21.区消防救援大队: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在确保执勤备战的前提下协助做好铲冰除雪支援工作。
22.区数据资源服务中心:负责区指挥部视频会议服务保障工作。协调电信运营商对因灾受损的通信设施进行抢修,保障公用通信正常运行。
23.区直机关工委:组织区直机关党员干部成立铲冰除雪突击队,在区指挥部的指挥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4.区文明办:根据区指挥部的统一安排,组织机关干部包路段,加大辖区主次干道积雪的清理工作,全面清除主次干道的积雪。深度挖掘和宣传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扩大影响。
25.区经开区、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普济圩社区):负责组织本辖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处置工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有关工作。组织力量对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进行转移,会同应急等部门及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临时安置转移群众。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交通枢纽、景区人员大量滞留的,要适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疏散滞留人员,同时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其他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做好有关工作,并随时待命参加应急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
四、预警级别
按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影响范围,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划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Ⅰ级预警:全区出现持续10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0℃,本区及周边地区累计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重大影响,预测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5毫米以上。市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Ⅱ级预警:全区出现持续10天以上的低温冰雪冰冻灾害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0℃,本区及周边地区累计积雪深度10—2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较大影响,预测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市气象台发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橙色预警信号。
Ⅲ级预警:全区出现持续5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0℃,累计积雪深度5—1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影响,预测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市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黄色预警信号。
Ⅳ级预警:全区日平均气温接近0℃,累计积雪深度2—5厘米,预测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2毫米以上。市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蓝色预警信号。
五、应急响应与终止
(一)应急响应.
1.Ⅳ级响应
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达到一般级别时,区指挥部启动Ⅳ级响应。主要采取下列应急行动:
(1)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区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制定印发应对工作通知。
(2)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视情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3)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积极申请国家和省、市级资金和物资支持。
(4)交通、住建等部门决定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措施开展先期处置,强化交通疏导,保障辖区内县乡主干道和各渡口的安全通行。
(5)区经开区、乡镇(办)、普济圩社区以及交通、住建等部门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确保联络畅通。
(6)区开发区、乡镇(办)、普济圩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辖区内的道路和公共区域积雪。城管、市场部门组织沿街商户清扫积雪。
(7)区经开区、乡镇(办)、普济圩社区及住建、科经、应急等部门开展相关设施和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控制危险源,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
(8)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Ⅲ级响应
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达到较大级别时,区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主要采取下列应急行动:
(1)区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分别召开会议部署应对工作。
(2)区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向区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组报送相关信息。
(3)公安部门加强治安秩序维护和道路交通疏导工作。
(4)区经开区、乡镇(办)、普济圩社区和区交通局加大道路铲冰除雪作业力度,做好绿化树木除雪降压工作,及时清理路面倒伏树木、断枝。
(5)区交通局加强县乡公路巡查,组织应急队伍开展弯道、陡坡等危险部位铲冰除雪作业,保证主要交通道路畅通。对被困车辆和人员提供必要的救援,及时做好滞留旅客疏散工作。
(6)区应急局会商区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上级和区级救灾资金,会同区发展改革委紧急调拨上级和区级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7)区民政局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8)区卫健委组织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力量,及时开展受伤、冻伤人员院前急救、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
(9)区商务、发改、市场、科经等部门加强粮油、肉蔬、副食、燃油、照明用品、防寒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监测,做好货源组织和调运准备工作。
(10)宣传等部门及时播发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利用微信和应急广播等广泛宣传防雪防冻等个人防护安全常识。
(11)区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向市指挥部、区委报告灾情和应对进展情况。
3.Ⅱ级响应
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达到重大级别时,区指挥部启动Ⅱ级响应。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主要采取下列应急行动:
(1)区应急指挥部召开会议,部署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指挥长、副指挥长、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岗在位,靠前指挥。
(2)区应急指挥部统一调配区域内应急资源,启用区级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受理受灾严重地区请求,给予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援。
(3)区商务等部门组织调度粮油、肉蔬、副食、燃油、照明用品、防寒衣被等生活必需品,保证市场供应平稳。民政等部门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4)各中小学、幼儿园停止体育课、课间操等户外运动。
(5)区委宣传部组织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6)区应急局、区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
4.Ⅰ级响应
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达到特别重大级别时,区指挥部启动Ⅰ级响应。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主要采取下列应急行动:
(1)区应急指挥部6个工作组实行联合办公,向社会公布热线电话。
(2)区应急指挥部发布全区抗雪防冻社会动员令,紧急动员全区全面开展抗雪防冻、救灾抢险工作。
(3)落实价格临时干预措施,保障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
(4)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单位广泛宣传抗雪防冻、救灾抢险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
(5)有关部门、单位和人民团体组织志愿者行动和送温暖活动,支援重灾区抢险救援工作。
(6)区教育局根据灾情调整教学时间。必要时,实行中小学、幼儿园停课。
(7)采取其他一切必要的应急行动。
(二)应急终止
由发布预警和启动应急预案的铜陵市郊区低温雨雪冰冻应急指挥部,根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天气发生、发展趋势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解除预警状态、终止应急响应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
六、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保障
建立健全与民兵预备役、公安、消防、卫生和城市生命线系统等专业抢险救援队伍与各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相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动员全社会、全民共同抵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带来的影响。
(二)应急物资保障
全区各单位用于铲冰除雪或救援的各类设备、物资在紧急情况下,由区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
(三)资金保障
低温雨雪冰冻应急资金和工作经费由各相关部门根据应对灾害需要报请区应急指挥部研究解决。
七、灾害评估
按照交通运输、市场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安全生产、医疗救治、气象灾害和宣传等,分别由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局、区交通局、区应急局、区卫健委等牵头单位,对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引发的公共突发事件及次生灾害进行总结评估,报区应急指挥部。必要时组织有关领域的专家进行会商,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八、恢复重建
认真做好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尽快完成受损设施的修复和重建工作。加大对危旧房屋特别是居民住房、中小学校舍和公众聚集场所的质量监管巡查力度、重点解决好倒塌和严重受损房屋的维修加固。制定恢复农业生产规划。深入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做好病虫害和疫情监测与防治。加强对受灾群众生产自救的帮扶,切实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受灾群众生产自救能力。认真落实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努力保障市场供应。开足马力,保持工业经济平稳增长。
九、奖惩
对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事件处置工作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失职渎职、玩忽职守,迟报、漏报、谎报,延误贻误处置时机而造成严重后果或截留、挪用救灾资金、物资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十、附则
(一)区经开区、乡镇(办)、普济圩社区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应急预案。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或工作方案。
(二)本预案由区应急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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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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