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铜陵港江北港区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市辖区集体土地公告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经郊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
周潭镇区域位置范围:东至陈瑶湖镇,南至澄英村由冲组,西至横埠镇,北至澄英村由冲组。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吴桥村、澄英村、彭桥村、田埠村。
陈瑶湖镇区域位置范围:东至后河、虾溪、官渡村耕地和村庄,南至老洲镇镇界,西至后河、虾溪、官渡村耕地和村庄,北至周潭镇镇界。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河村、虾溪村、官渡村。
老洲镇区域位置范围:东至下圩村,南至陶圩村,西至老湾
村,北至铜贵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老湾村、鸭河村、横裕村、陶圩村、下圩村、桐贵村、沙池村。
普济圩农场区域位置范围:东至四分场三队东边田交界,南至环圩干渠与四分场三队南交界,西至四分场三队西边田交界,北至环圩干渠与四分场三队北交界。
以上用地具体以用地红线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铜陵港江北港区铁路专用线建设。该项目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
周潭镇土地面积:31.8343公顷。其中:
吴桥村15.6409公顷,其中农用地14.4614公顷、建设用地1.1795公顷;
澄英村9.2811公顷,其中农用地6.3630公顷、建设用地1.7139公顷、未利用地1.2042公顷;
彭桥村4.5007公顷,其中农用地4.5005公顷、建设用地0.0002公顷;
田埠村2.4116公顷,均为农用地。
陈瑶湖镇土地面积:5.7877公顷。其中:
后河村0.0663公顷,均为建设用地;
虾溪村3.8576公顷,其中农用地3.5979公顷、建设用地0.0457公顷、未利用地0.2140公顷;
官渡村1.8638公顷,其中农用地1.7135公顷、建设用地0.1503公顷。
老洲镇土地面积:49.3663公顷。其中:
老湾村4.3695公顷,其中农用地4.2820公顷、建设用地0.0875公顷;
鸭河村2.2811公顷,其中农用地2.1130公顷、建设用地0.0463公顷、未利用地0.1218公顷;
横裕村5.1618公顷,其中农用地4.8931公顷、建设用地0.2687公顷;
陶圩村9.8935公顷,其中农用地9.5497公顷、建设用地0.3438公顷;
下圩村16.8279公顷,其中农用地11.4737公顷、建设用地5.3542公顷;
桐贵村3.9496公顷,其中农用地3.0072公顷、建设用地0.9424公顷。
沙池村6.8829公顷,均为农用地。
普济圩农场土地面积:4.0997公顷,其中农用地4.0214公顷,未利用地0.0783公顷。
四、工作时序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拟由所在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请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有关成员予以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与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征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郊区分局公告并报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批准。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有关单位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网站中公告。
特此公告
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
2021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