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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令第376号2011年1月8日修订)
2.申请材料
(1)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人员补助和抚恤申请表;
(2)申请人的***或者户口证明,
(3)申请人就诊病例复印件或者就诊经过,
(4)申请人就诊相关费用原始票据,
(5)调查诊断结论或者鉴定结论及鉴定费用票据,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人员。
四、办理流程
5.咨询投诉渠道 咨询电话:0562-2896670
投诉电话:0562-2896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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