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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申请低保?
答:申请条件:
1.持有我区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低于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我区有关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确认程序,可获得低保。
2.拥有承包土地或者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家庭,原则上申请农村低保。
办理流程:
1.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相应委托手续。
2.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受理后,按照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含入户调查)、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经办部门初审、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社会救助联审联批领导小组审核确认等环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
3.区民政局每月将资金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至困难对象账号中,并发放低保证。
保障标准:
2022年我区城乡低保标准为674元/月,城市低保保障金额按申请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的实际差额计算;农村低保保障金额根据申请家庭困难程度和人员情况,采取分档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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