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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索引号:
24421827/202201-29726
组配分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发布机构:
郊区陈瑶湖镇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文号:
无
发布日期:
2022-01-19
有效性:
有效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发布时间:2022-01-19 07:22
来源:陈瑶湖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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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以下简称《参保表》)。
2.村(居)协办员检查登记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在符合条件的《参保表》上签字、加盖村(居)委会公章,并将《参保表》、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限一并上报乡镇(街道)事务所。居民本人也可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乡镇(街道)事务所或县(区)社保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乡镇(街道)事务所对登记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及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在《参保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按规定时限将《参保表》、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一并上报县社保机构。
4.县(区)社保机构应对登记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可与公安、民政、计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等信息库进行信息比对,复核无误后,通过信息系统对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在《参保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5.县(区)社保机构在每月月末前将当月新增登记人员的相关信息提供给合作金融机构,登记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银行账户相关信息;如果登记人员未持有社会保障卡,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登记人员制发社会保障卡。暂不具备使用社会保障卡条件的地区,可暂时使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用于缴纳保险费或领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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