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认定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单位)的企业,开发见习岗位用于吸纳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国家级贫困县中职毕业生和处于失业状态的16-24岁失业青年参与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实践。2019年9月开始,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其中财政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见习补贴、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基地(单位)一次性见习指导费、人均1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基地(单位)一次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给予1000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