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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精神,现将2021年中央、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计划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一)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9万元。
(二)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38万元。
二、安排结果
根据铜陵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农函【2021】1号)、《关于调度2021年中央和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函》(财农函【2021】2号)和郊区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郊区区直部门预算批复》(郊财【2021】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对2021年中央、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如下:
(一)安排省级资金50万元,统筹安排用于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以及验收等项目管理相关支出;
(二)安排省级资金130万元, 用于雨露计划项目,由区乡村振兴局负责落实项目安排;
(三)安排省级资金120万元,用于“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项目,由财政局负责落实项目安排;
(四)安排资金61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79万元,省级资金438万元),用于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由区交通局负责落实项目安排。
三、公告时间
长期公告
如对该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郊区乡村振兴局
郊区财政局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监督举报电话:0562-2897207,邮箱:jqfpb2897265@126.com,通讯地址:郊区铜都大道南段8699号郊区政府五号楼二楼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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