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经验收合格的危改户在改造竣工验收后,向所属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提供“一卡通”账户。
(二)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收集经验收改造合格危改户的“一卡通”账号,并对照农户贫困类型及改造方式,对农户应拨付的专项补助资金金额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向区住建部门书面申报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补助发放花名册等资料。
(三)审批。区住建部门在收到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的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补助发放花名册等资料后,进行复核审批。
(四)发放补助。区住建部门复核审批后,将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补助发放材料转报区财政部门,由区财政部门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将专项补助资金打卡发放到农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