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67906513/202206-52095 | 组配分类: | 意见征集 |
| 发布机构: | 郊区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名称: | 关于公开征求铜陵市郊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2-06-17 | 发布日期: | 2022-06-17 |
| 有效性: | 有效 | ||
关于征求铜陵市郊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区安委办依据《铜陵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牵头起草了《铜陵市郊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2022年6月12日
铜陵市郊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工作要点
(征求意见稿)
2022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两个至上”,围绕“两个根本”,深化“铸安”行动,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理直气壮、从严从实、责任到人、标本兼治、守住底线”,以“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防范较大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创新监管机制、强化系统治理、解决突出问题,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监管责任,深入推进“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城乡自建房等重点领域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奋力谱写现代化幸福郊区建设新篇章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向乡镇、社区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延伸;将安全生产纳入区乡两级党政负责人集中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大力推进安全发展。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强化社会面的安全意识,广泛形成重视安全生产、守护万家平安的浓厚氛围。(牵头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局、区文旅体局,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下均需各乡镇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再重复列出)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到实处,层层制定区、乡级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清单”,把履责情况纳入党委政府班子述职考核、安全生产巡查内容,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责任单位:区安委办、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委)对新调整的乡镇办党政领导干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进行轮训,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牵头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安委办,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推动建立完善基层应急组织体系,落实基层应急管理及救援力量,推动建立“第一响应人”制度,解决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3.理直气壮推动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区安委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交办单制度,根据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检查发现以及典型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由区安委办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任务交办单,并加强跟踪督办,对未整改落实的向区安委会领导报告。各有关部门接到区安委办的任务交办单后,要将责任落实到分管领导和具体人员,按期限要求向区安委办报告落实情况。(牵头责任单位:区安委办,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修订完善区安委会安全生产责任规定,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推动“三个必须” 责任落实到位。(牵头责任单位:区安委办,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强化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落实相关安全标准规范。(责任单位:区教育局)落实危险废物储存和处置等安全标准规范,切实抓好污染防治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推动将特种设备目录外风险系数较高的游乐设施、轮胎式起重机等纳入特种设备实施监管。(责任单位:区市监局)
4.加强安全生产统筹协调推动工作。充分发挥区安委会十四个专项领导小组作用,落实好信息通报、联合执法、会商研判等工作制度。推进区安委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充实区安委办组成人员,明确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共同协调解决某一领域或涉及多个部门、多个地区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牵头责任单位:区安委办,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建立健全内设安委会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或组长,健全完善工作例会等制度,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5.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激励。进一步完善评价指标,创新方式方法,实行差异化考核,结合行业领域工作实际,对被考核单位制定个性化考核细则,提升考核针对性。突出政治站位,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考核首要任务。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纳入考核巡查的重点内容。多措并举用好约谈通报、警示曝光、督导回访等“组合拳”,切实发挥考核巡查的“指挥棒”作用。高标准迎接市对我区的考核巡查,严格反馈问题整改。(牵头责任单位:区安委办,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依据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结果兑现奖惩;组织评选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以区安委会文件通报。(牵头责任单位:区安委办、区财政局,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6.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推动企业完善“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为重点,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规范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报告工作。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区属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工作,切实发挥区属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的表率作用。建立健全区属企业境外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督促提醒机制。(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国资委、区发改委,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部门)。以外卖配送、网约车、网络货运平台等为重点,推动落实互联网平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从业人员合法劳动权益。(责任单位:区市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督促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加大督查力度。(责任单位:各负有监管职责成员单位)
7.强化事故调查处理。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事故整改评估制度,督促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规范事故统计直报制度,建立部门事故统计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为全区安全生产宏观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严格事故挂牌督办,加大事故约谈、警示、通报等工作力度,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8.推进“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坚持重点攻坚与整体提升相结合,统筹推进“2个专题”“9个专项”“N个自选项”,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聚焦重点任务加大整治攻坚力度,全面梳理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建立健全法规标准和政策措施。(牵头责任单位:区安委办,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9.适时考核调度通报。落实专班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推动。开展实地调研和督导检查,强化专项整治任务落实动态考核,将安全整治任务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纳入对各乡镇办(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巡查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三年行动情况评估,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推动持续深化治理。建立安全监管执法案件线索报告制度,各单位每年上报案件线索不少于1个。(牵头责任单位:区安委办,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0.持续开展常态化
四、着力防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
11.实施年度专项整治和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计划。认真分析历来事故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开展区级专项整治计划,进一步补齐安全短板。(责任单位:区安委办、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在重点行业领域选取典型的、突出的、难以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由区安委会对其进行挂牌督办,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压实整改责任,落实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区安委办、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2.加强非煤矿山安全风险防控。推进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开展关闭矿、基建矿、技改矿、整顿矿和正常生产矿井采掘接续紧张治理等专项检查,抓好水害、顶板、冲击地压、采空区、边坡等专项治理。全面推进长江经济带等重点流域、区域尾矿库安全生产治理,规范非煤矿山资源开发管理,严格停产关闭整顿矿井管控措施,严防违法违规开采。深入开展对单班入井人数30人以上、采深800米以上的地下矿山(含基建矿山)等重点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攻坚。全面开展非煤矿山生产系统、安全设施、出入井管理、采空区等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加快推进非煤矿山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查处重大越界勘查、无证勘查开采、越界采矿等违法行为。全面落实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责任单位:区科经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局)
13.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加强渡口渡船监管,借鉴吉林经验,推动农村道路客运高质量发展,加快通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
14.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全面落实《铜陵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任务清单》,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管理。(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科经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监局)构建重大危险源常态化安全管控制度,做好油气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风险防范。(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加强油气长输管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开展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攻坚和精细化工“四个清零”回头看。(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5.推进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实施《铜陵市郊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摸清燃气安全底数,集中整治燃气安全突出问题。建立燃气行业管理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机构)参与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并组织餐饮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加快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牵头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协同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市监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财政局)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专项整治及危险化学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等专项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市监局)
16.加强消防安全风险防控。紧盯高层建筑、大型超市、地下公共建筑等传统高风险场所,医院、养老院、文物建筑等人员密集和敏感场所,以及密室逃脱等业态,重点整治电源火源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彩钢板搭建、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安全疏散等突出问题。加强农村房屋消防安全管理,持续开展群租房、“多合一”场所整治,统筹开展农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牵头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协同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文旅体局、区卫健委、区应急局、区市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林业局))
17.加强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突出做好乡镇自用船舶管理和青少年防溺水工作。加强“四类重点船舶”、渔业船舶安全管理,推动重点地区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配合开展商渔共治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落实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监管责任,加强乡镇自用船舶非法载人危害性宣传,加强乡镇自用船舶登记和管理,切实消除乡镇自用船舶安全隐患。依法依规加强管辖水域的巡查管理,严禁乡镇自用船舶进入管辖水域非法开展各类活动,对私自进入管辖水域活动的要联合公安部门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区公安分局)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全面加强校内教育,全面排查隐患,进一步完善监护管护措施、健全安全提示提醒机制,全面压实责任,严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加强家校联动和宣传引导,营造家庭、学校、社会全面深度参与的防溺水工作格局。精心谋划、及早准备,加强力量保障,确保汛期安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水利局、区公安分局)
18.加强建设施工领域安全风险防控。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强化公路、铁路、水运、电力、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控,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既有房屋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法改建扩建等行为。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建立起重机械设备信息台账,严厉打击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和使用过程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建设施工活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发改委)深入推进城乡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协同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9.加强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以钢铁、粉尘涉爆等为重点强化安全隐患整治;开展蔬菜加工、皮革毛皮鞣制加工、羽毛(绒)加工、纸浆制造、造纸、印染等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起重机械和危险化学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移出特种设备目录管理的有关设备设施等专项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区市监局、区住建局)
20.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合肥模式”的意见》,在建成区基本构建以燃气、桥梁、供水、排水防涝为重点的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主框架。(牵头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电力设施等的检测维护,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力度,推进城市安全发展(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发改委、区市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文旅体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
五、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
21.深化依法治安。突出抓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的宣贯实施,加强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进一步落实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筑牢安全底线,织密风险防控网。(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2.严格精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加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常态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加大执法车辆和执法装备配备力度,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深入推进“互联网+执法”,持续规范执法流程,切实提高执法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推广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机制。各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发布一批典型执法案例。健全完善分类分级差异化执法机制,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地区,聚焦重点企业、重大隐患和第一责任人,开展执法检查,严查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活动。(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成员单位)。
六、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23.健全安全生产领域规划体系。印发《铜陵市郊区“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责任单位:区安委办)推动实施《铜陵市郊区“十四五”消防规划》。(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推动出台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道路交通、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发展专项规划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委)
24.推进“智慧应急”建设。积极推进各领域应急系统和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加快构建智能化风险源头管控、险情应急响应、事故抢险救援网络。加快推进应急指挥协调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尽快建成区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完善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贯通应急指挥通信网、卫星通信网、无线通信网,早日形成信息化战斗力,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5.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推动加快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深入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避险、应急救援等关键技术及先进适用装备转化运用,全面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科经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6.强化安全生产源头防控。推动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把各类项目安全生产准入关,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做到“一票否决”。(责任单位:区科经局、区发改委、区应急局、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淘汰地下非煤矿山采用干式制动的无轨胶轮车或者改装车辆运输人员、炸药、油料等落后工艺设备。(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科经局)
27.标本兼治推进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程项目建设。加快推动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区住建局等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落实。(责任单位:区科经局、区应急局、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持续推进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农村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推动各地区因地制宜强化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林业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
28.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水平。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先进适用装备配备水平,推进装备物资储备库和战勤保障储备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强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救援队应急救援能力。(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科经局、区财政局)持续推动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落实关于加强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建立完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机制,实现与区应急指挥中心的有效对接。(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结合实际提升自然灾害预警处置能力,严防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29.健全安全生产社会化机制。宣传落实好《铜陵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企业职工和家属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激励全民参与、监督、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进行舆论监督。建立
30.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强化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创新“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铜都行”“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消防安全日”“交通安全日”等活动组织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进校园等“五进”活动,健全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推动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场馆建设,将安全元素融入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公共设施。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社区宣传栏、应急广播等载体,加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化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安全素质,增强全民应急意识和技能。(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文旅体局、区总工会、团区委等安委会成员单位)。强化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培训。(责任单位:区应急局)。
附件
区安委会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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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任 务 |
牵头 领导 |
牵头责任 单位 |
协同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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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
刘磊 |
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局 |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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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定区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清单”,把履责情况纳入述职考核、安全生产巡查内容,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刘磊 |
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委、区应急局 |
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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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统筹推进、指导推动发展改革、财政、应急管理、国有资产、金融、物资储备、数据资源管理等系统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 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天然气长输管道、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 |
姜烨 |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应急局、区数据资源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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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制定实施 “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 |
姜烨 |
区应急局 |
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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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结合党的二十大、全国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和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等重大节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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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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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统筹推进、指导推动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文化旅游体育等系统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 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 |
王之莉 |
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区医保局、区文旅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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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扎实推进文化旅游、校园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 |
王之莉 |
区文旅体局、区教育局 |
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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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扎实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 |
叶翔 |
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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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统筹推进、指导推动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商务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 |
魏国荣 |
区科经局、区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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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统筹推进、指导推动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及相关行业管理、城市管理、人防等系统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 严格停产关闭整顿矿井管控措施,严防违法违规开采。 |
陈来娣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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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扎实推进城市建设、农村危房、危险废物、森林防火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 |
陈来娣 |
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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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统筹推进、指导推动科技、“三农”、水利、乡村振兴等系统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持续推进农机、渔业领域专项整治和平安创建。 |
章建华 |
区科经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商务局、区市监局、区乡村振兴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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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扎实推进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 |
章建华 |
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局、水利局 |
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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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统筹推进、指导推动公安、国家安全、司法、政府法制、信访、法院、检察院、消防等系统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 推动实施“十四五”消防工作规划。 |
吴良旺 |
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消防救援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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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扎实推进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 |
吴良旺 |
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
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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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统筹推进、指导推动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扎实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 |
李瑶 |
区市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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