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制定全区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事业和旅游事业的规划和计划。
(二)认真贯彻“双百”方针,坚持“两为”方向,组织全区性文艺演出、比赛等活动,组织全区性重大节日及庆典的文艺活动和大型群众文艺演出活动;
(三)开展全区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和促进基层群众文化网络、文艺活动的开展,大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进农村、进社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满足群众文化权利,提高公民文化素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四)加强对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和保护。
(五)协助做好本辖区内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促进文化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六)指导、协调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整合、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并对旅游设施建设、旅游景区(点)开发、旅游商品生产等项目的审批提出建议;指导、协调全区旅游项目实施工作。
(七)组织编制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品;承办或指导全区旅游节会活动;推动全区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八)承担规范全区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依法查处违反旅游业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承担受理旅游者的投诉并督促检查有关旅游企业对投诉的处理工作。
(九)承担全区旅游经济运行监测、旅游统计及旅游信息发布、咨询等工作;推进旅游业信息化建设。
(十)指导、协调各乡镇旅游经济发展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体育工作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省市体育工作的规章和政策;制定全区体育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体育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十三)研究拟定体育经济政策,发展体育产业;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研攻关和成果推广。
(十四)协助开展体育行政执法工作,协助做好全区体育市场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十六)组织开展体育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郊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结合实际,制定全区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事业的规划和计划。
(三)负责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的行业管理。
(四)组织实施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作。
(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郊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无内设机构、无相关职能,仅有两家下属事业单位:
郊区文化馆:负责全区舞蹈编排,艺术创作等相关文化类工作
郊区图书馆:负责全区成人馆和少儿馆图书借阅,培训、讲座等图书活动
办公地址:铜陵市铜都大道南段8699号。
邮箱:tljqwltj@163.com
联系电话:0562-2896981
邮编:244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