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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911099/202205-50597 组配分类: 失业登记
发布机构: 郊区灰河乡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文号: 铜人社〔2022〕10号
发布日期: 2022-01-04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4 02:26 来源:灰河乡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各县区人社局、财政局,市社保中心: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02号)精神,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50元/月。故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做相应调整,由现行的每人每月139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485元,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请按通知要求,及时做好我市失业保险金调整计发工作,保障失业人员待遇落实。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陵市财政局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