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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2022年4月15日印发了《铜陵市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先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巩固和深化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成果,大力推进“十四五”时期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1〕621号)和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安徽省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皖卫职健秘〔2022〕67号),要求卫生健康部门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明确了时间节点,并提出了相关要求。
三、起草过程
为保障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4月15日铜陵市卫生健康委印发《铜陵市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抓各项治理工作,自2022年4月起至2025年12月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四、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治理企业职业健康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得到显著改善,粉尘、化学毒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状况明显好转,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岗位合格率达到85%以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5%以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率达到90%以上,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健康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五、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三个内容。
第一部分:明确工作目标:到2025年底,治理企业职业健康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第二部分:明确工作步骤。专项治理分三个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2年4月-8月)。结合本地区实际和治理企业情况,总结和借鉴“十三五”时期专项治理工作经验和做法,制定本辖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同时结合我市治理范围要求,对辖区企业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分析。
(二)治理整改阶段(2022年9月-2025年6月)。对重点行业或治理条件的工业企业开展治理工作;在推进治理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已完成治理企业的“回头看”抽查,抽查比例应不低于30%;要加强对治理企业的评估验收,查漏补缺,确保治理任务高质量完成。
(三)全面总结阶段(2025年7月-12月)。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做好全面总结工作,客观评价和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取得成效等。
第三部分: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为治理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源头治理。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督促治理企业以超标作业岗位为重点,以落实工程防护措施为关键,要督促其加强个体防护等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三)统筹推进。要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和专家等技术力量,根据治理企业职业病危害程度及防治水平进行分类指导。要加强信息化工作,做好治理企业台账动态管理与更新。
(四)强化执法。紧扣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深入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部门联合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对监督检查企业过程中发现的职业健康相关技术服务违法违规线索,要及时跟进、倒查相关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技术服务水平。
(五)广泛宣教。各地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与《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健康企业”建设、“职业健康达人”评选等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治理工作氛围。
六、保障措施
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源头治理、严格强化执法、广泛发动宣传等方面,进一步提高治理企业的职业健康工作水平,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粉尘、化学毒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状况明显好转。
解读单位:铜陵市卫生健康委
解读人:赵开荣
咨询电话:2820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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