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冊 长者版 | 无障碍 I 繁体中文
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后30日内,由乡镇办汇总验收合格的危改农户专项补助款发放信息表,经区住建局审核后,由区财政局通过“一卡通”系统及时打卡发放到户。
截至3月底,全区尚未开展竣工验收,因此没有打卡发放专项补助资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