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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负责人解读】郊区人社局局长崔锦程解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月活动之《条例》知识问答(二)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5-30
有效性: 有效
【负责人解读】郊区人社局局长崔锦程解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月活动之《条例》知识问答(二)
发布时间:2022-05-30 08:29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1、农民工工资可以只发生活费吗?

不可以。《条例》第三条规定: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2、农民工工资支付周期与具体支付日期可以口头约定吗?

不可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

3、根据《条例》规定,农民工工资应该什么时候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具体支付日期遇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在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支付。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未能在支付日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及时支付。

4、根据《条例》规定,农民工有何权利义务?

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

5、根据《条例》规定,农民工在工作时需要注意什么?

工作前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进行实名登记。这个书面材料是证明农民工为单位工作的依据,也是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发生争议后农民工维权的依据。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务公司不得向农民工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证。一定要看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是否与之前的约定相一致。同时,劳动合同要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农民工自己要保管好。工作中:一是工作考勤必须每天刷卡记录,每月统计月考勤及核实完成工作量。考勤记录关乎工资结算,一定要按时打卡。二是保管好工资银行卡,千万不能交给包工头或班组长。三是及时核对工资确认单,仔细核实考勤天数、工价、工资数额,并确认签字。万一发生单位拖欠工资,维权时是按照工资确认单来核算工资,一定要确保内容真实才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