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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利局局长阮江胜解读铜陵市郊区水利十四五发展计划
制定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市水利事业面临重大机遇:一是水利事业发展面临难得的战略机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加大水利建设力度,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等,这为我们进一步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安全保障体系带来了新的战略机遇。二是治水转型升级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已成为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三是基础设施建设面临难得的政策机遇。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指出,将以“四启动一建设”、新一轮“一规四补”为抓手,推动长江干流堤防防洪能力提升、长江重点湖泊防洪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和骨干水源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这些利好政策落地见效,将为我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起草过程:
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水规计函〔2020〕75号)、《中共铜陵市委办公室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十四五”规划编制与推进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铜办发〔2020〕5号)的总体要求,市水利局牵头编制《铜陵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用于指导“十四五”期间全市水利工作。
工作目标: 一是完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长江干流整体达到防御长江1954年洪水标准;城市防洪标准达到50~100年一遇,排涝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枞阳县城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排涝标准达到20年一遇;万亩以上圩区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排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其它圩口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排涝标准达到5~10年一遇,自然灾害防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是增强水资源保障能力。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水资源节约安全利用水平,全面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用水总量控制在8.24亿立方米以内(不包括直流火电和非常规水),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十三五”末分别下降10%、5%。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60。非农业用水计量率达到100%。 三是提升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加大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不断完善以城乡一体化和区域规模化为主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建立健全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7%,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达到99%。 四是提高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强化河湖长制,深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大河湖水系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力度,开展水生态修复。水生态空间得到有效保护,河湖生态水量有效保障,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持续下降,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五是深化治水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和发展治水管水制度,建立规划制定和落实、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管理、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保护等机制。水工程、水资源、河湖监管能力全面提升,水利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
主要内容:紧紧围绕构建“五网”建设(构建更加完善的防洪保安网、构建更加健全的供水保障网、构建更加和谐的河湖生态网、构建更加高效的智慧水利网、构建更加有力的监管服务网),结合国家、省有关方案或规划的相关要求,目前,我局“十四五”时期共谋划35个项目,总投资为21.652亿元。其中中小河流治理项目15个,投资9.43亿元、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项目9个,投资3.318亿元、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2个,投资0.115亿元、水文监测预报预警工程1个,投资0.02亿元、水资源及河湖管理项目8个,投资8.769亿元。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继续加强水利项目建设
一是积极加快投资1675.35万元的汤沟河郊区段、投资6326万元的环圩干渠郊区段2条新开工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进度,计划2021年汛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年底前完工;二是投资12746万元的沙池一站、投资7407.88万元的王套站两座易涝区排涝泵站2021年汛前开展附属工程建设,汛后开工建设,计划2022年汛前主体工程投入使用并发挥效益;三是投资20137.05万元的红旗排涝站新建工程争取2021年元月底前完成可研批复,2月份完成初设批复,3月份完成招标工作并争取开工建设,计划2022年汛前主体工程投入使用并发挥效益;四是督促陈瑶湖镇2021年汛前完成投资2000万元的万亩圩口排涝泵站工程建设工作并发挥效益;五是督促老洲镇2021年汛前完成投资1114万元的永久圩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建设任务确保汛前发挥效益;六是督促有关乡镇2021年汛前完成2020年投资2120万元的灾后水利水毁修复工程建设任务并发挥效益。
(二)继续深入实施水资源管理
一是继续强化取水许可监督,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审批和取水工程设施验收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规核发取水许可证,大力加强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开展水资源监督检查,坚持日常检查和定期抽查相结合;二是继续加强计划用水管理。严格执行市政府下达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重点强化用水户用水计划、用水过程和用水效率管理;三是继续加大节约用水管理。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措施,严格执行各行业用水定额,强化定额管理,落实取水计划,推进节水载体建设工作;四是完成水资源专网建设工作。
(三)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和河湖管理整治工作
一是持续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管理。针对“清四乱”中的难点问题、共性问题,规范“查、认、改、罚”各个环节,确保“四乱”问题整改到位;二是继续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监管。严格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审批、监管,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岸线管控要求的坚决不予许可,严防新出现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问题。三是继续推进河湖范围划定、立桩、确权工作以及河湖编制规划工作;四是加强工作督查。在“三级”河湖长、河道管理员日常巡查的基础上,定期组织开展工作督查活动,进一步梳理各河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为下一步治理打好基础。
(四)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进一步加强全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工作,开展全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政策咨询部门:郊区水利局
联系人:阮江胜
联系方式:0562-2896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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