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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郊区安铜办> 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专题> 就业创业领域> 就业失业登记> 《就业创业证》申领
索引号: 113407110031054658/202506-00058 组配分类: 《就业创业证》申领
发布机构: 郊区安铜办 主题分类: 对外事务 / 其它
名称: 就业创业证申领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6-10
有效性: 有效
就业创业证申领
发布时间:2025-06-10 15:42 来源:安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劳动者申领《就业创业证》,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二寸彩照两张,据实填写《安徽省人力资源登记表》,在辖区的就业服务机构申领;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同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或以自由职业形式实现就业的,由劳动者本人办理就业登记,向居住地的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咨询电话:4065027。咨询地址:铜陵市郊区安庆矿区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公室。
    一、证件使用注意事项:

(1)《就业创业证》实行实名制,限持证者本人使用,未加盖发放专用章和钢印的无效。

(2)、《就业失业登记证》严禁转借、转让、出租、伪造和涂改。

劳动者转借、转让、出租《就业创业证》,供他人骗取、套取就业扶持政策或补贴资金,由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注销其失业登记,终止其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权利。

(3)用人单位或个人通过转借、转让、出租、伪造、涂改《就业创业证》,骗取、套取就业扶持政策或补贴资金,依照有关规定追回补贴资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申领条件:

(1)发放的申请条件: 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均可办理。 

(2)补发的申请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遗失《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

三、办理时限

1天

四、办理地点(方式)

铜陵市郊区安庆矿区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