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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9644540X/202109-74311 组配分类: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发布机构: 郊区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9-01
有效性: 有效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发布时间:2021-09-01 08:29 来源: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第二十三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聘用文秘、财务、行政等辅助工作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辅助工作人员的聘用、变更情况,应当报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