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司法局
登录
注冊
长者版
|
无障碍
I
繁体中文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郊区司法局
>
公共法律服务领域
>
基层法律服务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索引号:
79644540X/202104-48273
组配分类: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发布机构:
郊区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文号:
无
发布日期:
2021-04-25
有效性:
有效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发布时间:2021-04-25 09:00
来源: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文本下载
第三十八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和司法部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