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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70940288/201912-62624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郊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其他
名称: 【政策】《2019年铜陵市郊区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办法》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4-02
有效性: 有效
【政策】《2019年铜陵市郊区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9-04-02 02:42 来源:文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根据文化和旅游厅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办法中关于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农村文化建设等内容,现制定2019年铜陵市郊区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着眼于发挥公共文化机构的基本职能作用,坚持设施完善和运行管理并重,规范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深化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设施免费开放,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

二、目标任务

(一)全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健全与其职能相适应的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并免费向群众提供,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所有免费开放场馆实现规章制度健全,服务内容明确,保障机制完善,设施利用率明显提高,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二)全区63个行政村完成“送戏进万村”演出任务不少于63场,63个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全年补贴不少于12.6万元(每村2000元),全区63个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不少于3780册(每个书屋不低于60册), 全区开展农村体育活动不少于63次。

三、实施内容

(一)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的基本内容包括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免费提供。其中,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随社会发展、政府财力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增长而发展变化。具体内容如下:

1. 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包括:成人阅览室、少儿阅览室、盲人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培训室(会议室)、多功能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层辅导、数字文化服务、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验证及存包等全部免费。

2. 文化馆免费开放包括:文艺活动厅、多功能室(文艺培训室)、展厅、宣传廊、家教指导室、文艺创作室、音乐教室、声乐教室、书画教室、舞蹈排练室、会议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民间文化传承和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3.文化站免费开放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群众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青少年校外活动等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二)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

以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与农村党员远程教育服务点共建)网络设施为基础,做好宽带接入、运行维护及开展文化宣传讲座等有关活动,因地制宜购置歌曲、影视节目、地方戏曲等文化娱乐类正版光盘,更换、配置机顶盒,保障网络畅通, 开展视频节目播放、科技培训、文化娱乐等活动。

(三)农村文化活动(“送戏进万村”)

由各乡镇办统筹,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购买专业院团、民营院团的专业化演出,全区每年每个行政村送正规演出不少于1场,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

(四)农家书屋运行维护

结合本地农家书屋实际情况,统筹兼顾,对农家书屋进行维护管养,每年每个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不少于60种,维持日常运行和开展读书活动,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天。探索推进数字农家书屋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快捷、方便的阅读服务。

(五)农村体育活动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按体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和要求,各行政村每年开展1场以上农民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

四、资金筹措

2019年,全区1个公共图书馆、1个文化馆、8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补助标准为每馆每年20万元,乡镇综合文化站补助标准为每站每年5万元。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大通镇文化站、铜山镇文化站、灰河乡文化站、桥南办事处文化站、安庆矿区文化站免费开放所需经费,中央财政按补助标准负担50%,市级财政负担50%;原枞阳县老洲、陈瑶湖、周潭3个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所需经费,中央财政按补助标准负担50%,其余部分省级财政负担50%,区级财政负担50%。

全区63个行政村,国家统一补助标准每村0.76万元,我省提标到0.96万元,其中,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基层服务点每村每年2000元,农村文化活动(“送戏进万村”)每村每年4400元,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及更新每村每年2000元(其中1600元用于出版物更新、配送流转,400元用于开展读书活动或试点数字农家书屋建设等),农村体育活动每村每年1200元。统一补助标准每村0.76万元,由中央财政补助50%,省级配套30%,市、县(区)各配套10%。提标的2000元由省财政分担50%,余下部分由市、县(区)财政按1:1分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构,统筹推进落实。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财政、文化旅游、体育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文化惠民工作协调机制,确保文化惠民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明确职责。坚持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为项目责任主体,对所属项目的资金安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效果负总责。各乡镇办文化站负责项目的实施、档案管理、信息报送、制度建设及运营管理养护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安排配套资金和项目资金的审核、拨付与管理。

(三)加强督导。依据《安徽省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皖文财〔2017〕66号)和《安徽省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皖文财〔2017〕67号)相关要求,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办法,加强监管。构建部门联动机制,年中抽查、年终督导。通过严格的督导与验收程序,确保文化惠民工程建设按质按期完成,成为群众欢迎、社会满意的民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