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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911027/202109-90840 组配分类: 专项工作
发布机构: 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新《条例》宣贯 】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活动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9-24
有效性: 有效
【新《条例》宣贯 】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活动
发布时间:2021-09-24 00:53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我区精心谋划方案,认真组织,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积极行动起来,开展了丰富多样的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活动。
    一、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工作部署要求各单位将新《条例》的宣传、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利用各种媒体和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解读活动。同时对各单位宣传贯彻新《条例》提出具体要求:直单位要对新《条例》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并制作一期宣传展板;开展乡镇办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新《条例》的学习培训活动,确保将本辖区内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
   二、完善公开平台,提升服务水平。根据国办、省办的要求,针对现有政府信息公开网操作效率低、数据不互通等沉疴,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以“五公开”为展示主线,增加信息关联、自动纠错、电子监察、智能提醒等功能,完成政务公开网升级改版;按照新《条例》要求,及时规范区本级及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和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监督方式和程序等内容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加强督促指导,做好衔接过渡对各单位的更新情况进行网上巡查,发现未更新的及时督促提醒,对个别督促后仍未更新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目前,全所有信息公开主体单位均已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及依申请公开流程图更新。下一步,计划在第三次测评后,在全范围内开展一次新《条例》的培训,宣传讲解新《条例》的知识点,切实增强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公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