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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911059/202008-72473 组配分类: 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机构: 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印发《铜陵市郊区市场监管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铜陵市郊区市场监管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5-22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铜陵市郊区市场监管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铜陵市郊区市场监管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2 01:10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铜郊市监函﹝202015

 

关于印发《铜陵市郊区市场监管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铜陵市郊区市场监管局

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

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区市场稽查大队、各市场监管所、各股室

为统筹做好2020年度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着力提高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实施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皖市监函〔2020104号)、《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办〔201943号),经研究制定了《铜陵市郊区市场监管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及《铜陵市郊区市场监管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铜陵市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铜陵市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2020522

 

 

 

 

 

 

 

 

 

 

 

 

 

 


附件1

铜陵市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发起方式

(牵头指导单位

抽查主体

(层级)

抽查对象

抽查基数(户)

抽查比例

抽查时间段

备注

1

2020年度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不定向抽查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资格检查;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省级统一组织发起(信用监管处牵头、网络监管处、产品质量监管处、知识产权保护处各职责分工指导)

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全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1590014

总体比例不超过5%,根据信用类别不同,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按1%10%50%80%比例抽取。

20204月至12

省级

2

2020年度教育价格行为抽查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
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
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各级自行组
织发起(价检局指导)

市、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公办幼儿园、各级学历教育机构

30

20%

20205月至12

市、县(区)级共同

3

2020年度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直销行为抽查

重大变更事项;超出直销产品范围从事直销经营活动的检查;宣传和推销行为的检查;直销员招募的检查;直销员证的检查;直销员业务培训的检查;直销员报酬支付的检查;换货、退货的检查;信息报备和披露的检查。

省级统一组织发起(竞争执法局牵头)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直销企业总公司及驻皖分支机构、经销商、服务网点

6667

将抽查对象分为两类:一类是直销企业总公司及驻皖分支机构;一类是经销商和服务网点;分别按5%抽取。

20205月至12

省级

4

2020年度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三品一械广告审查情况抽查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省级统一组织发起(广告监管处牵头)

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全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690

总体比例不超过5%,根据信用类别不同,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按1%10%50%80%比例抽取。

202010月至11

省级

5

2020年度广告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情况抽查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各级自行组织发起(市局广告科牵头指导)

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郊区广告经营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它经营单位)

78

5%

20209月至11

市、县(区)级共同

6

2020年度食品销售抽查(一般风险食品)

一般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各地自行组织发起(食品流通监管处指导)

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风险等级评定为一般风险的食品销售者

909

3%

20205月至11

县(区)级

7

2020年度食品销售抽查(网络食品)

网络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各地自行组织发起(食品流通监管处指导)

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网络食品销售者

20

10%

20205月至11

县(区)级

8

2020年度餐饮服务监督抽查(入网餐饮服务实体店)

网络餐饮服务情况的检查

各级自行组织发起(餐饮服务安全科指导)

市、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入网餐饮服务实体店

4

按照餐饮量化分级,对A级、B级、C级分别按照10%30%50%的比例抽取;

20205月至11

市、县(区)级共同

9

2020年度餐饮服务监督抽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

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检查: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

各级自行组织发起(餐饮服务安全科指导)

市、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学校、托幼机构食堂

34

按照餐饮量化分级,对A级、B级、C级分别按照10%30%50%的比例抽取;

20205月至11

市、县(区)级共同

10

2020年度全省市场监管部门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抽查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检查

省级统一组织发起(食品流通监管处牵头)

省、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

818

4%

20205月至11

省级

11

2020年度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抽查(农贸市场内)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监督检查

各地自行组织(食品流通监管处指导)

县(市、区)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农贸市场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

109

5%

20205月至11

县(区)级

12

2020年度食品安全抽查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各级自行组织(食品抽检科牵头指导)

市、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市场在售食品

根据市县(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执行

2020411

市、县(区)级共同(按照食品安全抽检要求实施

13

2020年度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监督抽查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条件符合情况监督检查

省级统一组织发起(特种设备监察处牵头)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全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

754

25%(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直接实施抽查的比例不低于 3%,其余派发至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20203月至10

省级

14

2020年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抽查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市级组织发起(特设科牵头)

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区级管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148

20

20205月至11

市、县(区)级共同

15

2020年度计量监督抽查(在用计量器具)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各级自行组织发起(计量科牵头指导)

市、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58

5%

20205月至11

市、县(区)级共同

16

2020年度计量监督抽查(计量单位使用情况)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各级自行组织发起(计量科牵头指导)

市、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宣传出版、文化教育、市场交易等领域

19

20%

20205月至11

市、县(区)级共同

17

2020年度计量监督抽查(定量包装商品)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各级自行组织发起(计量科牵头指导)

市、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

19

10%

20205月至11

市、县(区)级共同

18

2020年度计量监督抽查(型式批准)

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各级自行组织发起(计量科牵头指导)

市、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取得型式批准证书的计量器具生产企业

1

100%

20205

11

市、县(区)级共同

19

2020年度计量监督抽查(能效标识)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各级自行组织发起(计量科牵头指导)

市、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列入《目录》的用能产品生产者、进口商、销售者(含网络商品经营者)、第三方交易平台(场所)经营者、企业自有检测实验室和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

37

20%

20205

11

市、县(区)级共同

20

2020年度计量监督抽查(水效标识)

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各级自行组织发起(计量科牵头指导)

市、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含网络商品经营者)、第三方交易平台(场所)经营者、企业自有检验检测部门和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

15

20%

20205

11

市、县(区)级共同

21

2020年度省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抽查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省级统一组织发起(特殊食品监管处牵头)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全省特殊食品销售企业

480

总体比例不超过5%,根据信用类别不同,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按1%20%60%80%比例抽取。

20205月至12

省级

22

2020年度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抽查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各地自行组织发起(特殊食品监管处指导)

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者

104

5%

20205月至12

(区)

23

2020年度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抽查

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各地自行组织发起(特殊食品监管处指导)

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保健食品销售者

212

5%

20205月至12

(区)

24

2020年度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检验检测机构抽查(特种设备类)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省级统一组织发起(特种设备监察处牵头指导)

省、市、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全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155

25%(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直接实施抽查的比例不低于 3%,其余派发至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实施)

20203月至10

省级

25

2020年度检验检测机构抽查(综合类)

综合类检验机构监督检查

市级统一组织发起(认证检测科牵头指导)

市、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综合类检验机构

1

100%

20205月至11

市、县(区)级共同

26

2020年度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代理行为抽查(专利代理)

专利代理机构主体资格和执业资质检查;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办事机构情况的检查;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执业行为检查。

省级统一组织发起(知识产权促进处牵头)

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全省专利代理机构

151

5%

20205月至12

省级

 

 

附件2

铜陵市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抽查任务

名称

抽查事项

发起

单位  

参与

单位

抽查

主体

(层级)

抽查

对象

抽查

基数

抽查

比例

抽查

时间段

备注

1

2020年度餐饮服务监督抽查(养老机构食堂)

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检查: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

郊区市场监管局

郊区民政局

区级

养老机构食堂

10

20%

20205月至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