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及依据
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综合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整合区域医疗资源,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更好地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现积极推进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区域医联体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7〕5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9〕15号)和铜陵市综合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市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铜医改组〔2019〕3号)等文件及2020年6月区政府与市立医院签订建立紧密型城市医疗联合体框架协议。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决策部署,构建以协同服务为核心、以利益共享为纽带、以支付方式为杠杆、以信息化为支撑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畅通资源纵向流动渠道,推动优质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形成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下联动、资源共享的协同服务机制,实现共建、共享、共赢,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益和资源效率,为分级诊疗提供有效载体,实行全人口健康管理。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1年3月份,区卫健委牵头起草了《铜陵市郊区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区卫健委多次召开了委班子会议和医疗机构负责人会议,讨论商议《方案》具体事项; 2021年5月24日,刘磊区长专题听取郊区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情况汇报,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7月份社会广泛发出了征求意见函均无修改意见,同时通过合法性审核。 王之莉副区长带领区卫健委分别向区人大、区政协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均表示同意郊区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尽快实施,并报区深改办同意纳入郊区2021年深化改革重点项目。8月3日王之莉副区长主持召开了《铜陵市郊区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协调会,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司法局、区会计核算中心等部门参加,对实施方案进一步研究修订。2021年8月6日经区政府常务会审定通过。
四、工作目标
积极在江北区域推动建设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圈,根据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铜陵市立医院《关于建立紧密型城市医疗联合体框架协议》,与市立医院加快建立紧密型区域医疗联合体,同步推动区级二级综合医院建设,并充分发挥其区域医疗龙头作用。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实行医保基金对区域医疗联合体按参保人头总额预算支付,整体提高区域医疗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促进联动发展,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2021年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较2020年上升,2022年起创建二级综合医院,区外住院人次下降,2023年实现区级二级综合医院许可挂牌,到2025年底区域内基层首诊比例明显提高,力争通过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
五、主要任务
一是推进分级诊疗。从2022年元月起,牵头中心卫生院主要负责“100+N”病种以及重症患者收治,对基层提供技术帮扶,对区外实行即时转诊。其他乡镇卫生院负责“50+N”种常见病住院、急诊转诊、接收下转患者康复。继续做好公共卫生、协助卫生执法、管理村卫生室等工作。村卫生室主要负责门诊、签约服务、健康管理和公共卫生、疾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村医导诊作用。
二是规范医疗行为。强化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管,整顿净化医疗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推广实施临床路径,推动疾病诊断和医保支付DIP管理。建立质量监控指标体系,规范基础医疗质量。创新服务手段,开展预约诊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电子病历、医师多地点执业等手段,形成医生和患者合理流动的局面,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引入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绩效管理。
三是实现资源共享。统一调配陈瑶湖、周潭、老洲三镇卫生院专业岗位、医疗技术骨干、住院床位和编制管理,建立编制周转池制度,落实医疗机构用人自主权,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建立区域医疗联合体中心药房,为成员单位统一用药目录、统一网上采购、统一集中配送和统一药款支付,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685种)和安徽省基本用药目录(1118种),确保患者用药安全、经济、便捷。实行大型设备统一管理、共同使用。
四是强化信息化建设。全面开展智慧医院建设和智医助理使用。建立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实行医师处方事前提醒、事中审核和事后查处。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行医疗机构临床信息精细化和便捷化。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促进成员单位之间远程医疗合作关系,在区域医联体内建立统一的检验、影像、心电、病理和诊疗等中心。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两卡制”管理,建立真实完整的居民健康电子档案,取消纸质档案,实行健康信息向居民个人开放。
五是完善医保支付。发挥医保基金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负责承担辖区居民当年门诊和住院、按规定支出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区外住院以及大病保险等规定的费用报销,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辖区居民在区域范围内可自由就医,对区域医联体之外的区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的参保病人,由牵头单位以购买服务方式与之结算。预算包干资金超支部分除医保基金分担以外的原则上由牵头医疗机构承担,基金结余总额提取10%(主要用于创建区级二级综合医院)后按比例兑现,其中,镇卫生院按结余的30%兑现,村卫生室按20%兑现,牵头医院业务科室按结余的20%兑现,牵头医院30%兑现。
六是开展签约服务。进一步完善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牵头单位组织本院医师与乡镇卫生院医师、村卫生室村医开展“1+1+1”组团签约,共同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付费等分担。有偿签约“服务包”中符合政策规定的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有偿签约服务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主要用于人员奖励。通过签约服务和签约转诊,引导区域内居民养成有序就医、履约转诊的良好习惯,促进逐级转诊制度的落实。
七是规范区外转诊。辖区医疗机构100+N以外病种原则上只向区域医疗联合体牵头医院转诊,市立医院确实无法诊治的疾病,由医疗服务圈牵头单位(区级二级综合医院)出具转诊单向其他专科医院转诊,并由区域医疗联合体牵头医院按照本地医保补偿方案与之定期结算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严格考核区域医疗联合体临床路径执行率、病人实际补偿比、区外转诊率等,考核情况与医保资金年终结算挂钩。帮助做好体外医疗机构的监管和区外住院病例有关情况的调查核实。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区域医联体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区长任副组长,区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政府办、区委编办、审计、财政、人社、医保、卫健和有关乡镇主要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区域医联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委,具体负责区域医联体有关管理和协调等日常工作。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区卫健委负责区域医联体的监管和考核,定期评估区域医疗联合体牵头合作医院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医疗费用和病人满意度等情况,必要时可以另选合作医院;医保局负责医保资金的拨付和稽核,配合制定符合我区农村医疗服务适宜技术价格政策并纳入医保支付;财政局负责区域医联体补偿政策的落实;区委编办负责区域医联体内必要的编制调整;人社局负责做好区域医联体所需人员的聘用和流动管理的落实;监察部门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察;审计部门强化资金审计。其他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通力协作,认真落实区域医联体各项政策措施。
三是加强宣传监督。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对开展医联体工作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区域医联体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区域医联体工作顺利运行。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区域医联体建设,适时向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协常委会汇报区域医联体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七、下一步工作
一是积极对接市立医院,做好医联体建设工作衔接;
二是及时制定相关配套实施方案;
三是督促医疗机构成立响应专班,按照方案时间节点组织具体实施;
四是区卫健委积极争取各级项目支持。
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部门:郊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章联合
联系方式:0562-289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