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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郊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
灰河乡、大通镇、铜山镇、安铜办执行:
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重建房屋户均补助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补助0.6万元。
专项补助资金除省级以上不足部分,由区政府与乡镇办按5:5共同负责落实,确保农村危房改造顺利实施。
老洲镇、周潭镇、陈瑶湖镇执行:
1.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建房屋每户增加补助1万元,达到3万元;修缮加固每户增加补助0.6万元,达到1.2万元。
2. 农村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其他脱贫户、农村低保边缘户等重建房屋每户增加补助0.5万元,达到2.5万元;修缮加固每户增加补助0.4万元,达到1万元。
3. 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6类对象特困户确属危房需要重建的,由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所在村支书核实签字确认后,由村委会评议并公示后报镇政府审核公示,再上报区住建部门审批。区住建部门会同区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对房屋安全等级、家庭经济状况等进行认定后,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补助:2人户每户补助3万元,3人户每户补助4万元,4人及以上户每户补助5万元。
对个别情况复杂、享受补助政策后仍无力解决改造资金缺口的,充分发动帮扶单位、帮扶干部、爱心人士、社会慈善机构等多方力量,统筹运用各类政策性、帮扶性、捐赠性资金,切实兜底解决特困户农村危房改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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