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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郊区应急管理局文件
郊应急〔2020〕24号
关于拨付2020年中央第一批自然灾害救灾
资金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普济圩社区:
6月底以来,我区连续强降雨导致部分地区受灾严重,根据各地此次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结合当地受灾人口数和经济状况等因素,经研究并报区政府同意,决定拨付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40万元,具体分配见附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次下拨的救灾资金支出范围主要用于搜救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购买、租赁、运输救灾装备物资和抢险备料,现场交通后勤通信保障,灾情统计、应急监测,受灾群众救助(包括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旱灾救助、抚慰遇难人员家属、恢复重建倒损住房、解决受灾群众冬令春荒期间生活困难等)。各单位要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规定,规范操作程序,确保专款专用。
2020年7月22日
附件:
郊区2020年第一批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表
乡 镇
金额(万元)
备 注
大通镇
90
本次救灾资金要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规定使用
老洲镇
63
陈瑶湖镇
82
周潭镇
30
灰河乡
40
铜山镇
10
桥南办
8
安铜办
7
普济圩社区
合 计
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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