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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67906513/202012-39934 组配分类: 救灾财政资金使用
发布机构: 郊区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拨付2020年中央第一批自然灾害救灾 资金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2-28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拨付2020年中央第一批自然灾害救灾 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8 02:45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铜陵市郊区应急管理局文件

郊应急〔2020〕24号




关于拨付2020年中央第一批自然灾害救灾

资金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普济圩社区:

6月底以来,我区连续强降雨导致部分地区受灾严重,根据各地此次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结合当地受灾人口数和经济状况等因素,经研究并报区政府同意,决定拨付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40万元,具体分配见附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次下拨的救灾资金支出范围主要用于搜救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购买、租赁、运输救灾装备物资和抢险备料,现场交通后勤通信保障,灾情统计、应急监测,受灾群众救助(包括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旱灾救助、抚慰遇难人员家属、恢复重建倒损住房、解决受灾群众冬令春荒期间生活困难等)。各单位要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规定,规范操作程序,确保专款专用。


2020年7月22日

附件:


郊区2020年第一批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表

乡 镇

金额(万元)

备 注

大通镇

90

本次救灾资金要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规定使用

老洲镇

63

陈瑶湖镇

82

周潭镇

30

灰河乡

40

铜山镇

10

桥南办

8

安铜办

7

普济圩社区

10

合 计

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