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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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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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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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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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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 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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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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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配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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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督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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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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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打击长江非法采砂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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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法采砂等行为影响防洪安全;2.采砂船集中停靠点停靠船只较多,安全隐患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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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厉打击重点江段、敏感水域非法采砂行为;2.全面拆解沿江集中停靠点的采砂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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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实施,12月底前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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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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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科经局、区市场监管局,乡镇办(园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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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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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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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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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在非法违法生产、储存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及使用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化工、小作坊、黑窝点;2.“小化工”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3.以挂靠、租赁或“厂中厂”等方式非法违法生产化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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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摸排非法违法“小化工”;2.从严从快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责令停产,限期拆除非法生产装置,消除隐患;3.建立健全常态化联动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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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实施,7月底前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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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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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经局等,乡镇办(园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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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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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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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防高坠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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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身体素质不高;2.施工现场高处作业管理不到位3.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高处作业行为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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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高处作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2.加大安全防护设施经费的投入使用,完善防护措施;3.规范脚手架、临边洞口防护、起重机械、吊篮、屋面结构等方面作业;4.加强高处作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和体检;5.加强监督检查和执法处罚,防范和遏制高处坠落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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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实施,12月底前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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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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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办(园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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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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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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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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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度限位装置的配置不当、缺失、损坏和失效等原因引起的事故所占比例较高;2.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无证操作、违章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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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督促企业在起重机械上安装(加装)高度限位装置;2.加强新出厂或安装、改造、重大修理和在用起重机检验;3.对起重机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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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实施,12月底前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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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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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办(园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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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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