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冊 长者版 | 无障碍 I 繁体中文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郊区灰河乡> 社会福利> 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
索引号: 3911099/202012-94245 组配分类: 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
发布机构: 郊区灰河乡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其他 / 公告
名称: 关于开展为困难老人救助救急服务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6-23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为困难老人救助救急服务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3 02:47 来源:灰河乡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关于开展为困难老人救助救急服务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的通知

 

县区民政局,市福利中心:

为满足困难老年人助急需求,推进养老智慧化建设,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2020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实施方案》(铜民发〔2020〕1号)要求,决定在市区开展困难老年人救助救急服务,启动创建智慧养老示范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困难老年人提供救助救急服务

(一)发放对象和标准

市区65周岁以上低保、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的生活自理老年人,享受每人每月10元救助救急通讯补贴,已享受助急补贴的服务对象不重复享受。

(二)服务方式

为困难老年人提供救助救急服务是政府为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内容,具体放方式:由各区民政局采取半年打卡至发放对象一卡通账号或采取其他方式及时发放到位。

(三)办理流程

1、申请。根据自愿申请的原则,由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亲属向所在社区(村)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供老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填写《铜陵市困难老年人救助救急服务申请登记表》(见附件1),并提供一份老人本人近期话费账单。

2审核社区(村)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或家庭扶助保障系统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章,连同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并报区民政部门审批;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其原因。

3、审批。区民政部门接到申报材料后,应及时开展调查核实,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批工作。符合条件的,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民政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自提出申请之月起,享受救助救急服务补贴;对不符合条件的,要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其原因。

4、发放。区审通过后,每年在6月30日和10月31日分两次发放。

困难老年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按照以上程序重新办理有关手续。社区(村)和区民政局应采取实地走访、入户调查等方式核实了解相关情况,同时做好信息公示。

(四)费用结算

为困难老年人救助救急服务通讯补贴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区民政局每半年将资金使用情况上报至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拨付至各区,区民政局打卡发放为主、其他方式为辅完成救助救急资金发放。

养老智慧化建设

(一)省市民生工程考核的养老智慧化项目

1、创建2家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市社会福利院、铜陵市乐年长者之家;

2、创建2家省级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铜官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郊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纳入省民生工程考核和评估验收)。

以上机构和项目纳入市级示范创建内容,由创建单位和项目所在区民政局分别制定实施方案,按需要履行招投标等程序,有效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做好省市创建考核评估验收。县区可选择推荐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和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积极参加市级示范创建。

(二)全省第二批智慧养老示范工程创建

1、创建依据

根据安徽省民政厅、省经信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智慧养老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的通知》(皖民函〔2020127)和《关于推进铜陵市智慧养老院建设的通知》(铜民发〔2020〕6号)要求,开展智慧养老示范工程创建。各县区要在充分研究政策的基础上,积极主动,会同同级经信和财政部门择优推荐辖区内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申报智慧养老示范工程。申报个数不限。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

A、申报对象为依法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养老机构(含2018年12月29日前获得许可且尚在许可有效期内的养老机构),规模达到100张床位(含)以上,运营一年以上时间且入住率达到50%以上。

B、申报对象须为运营管理规范的养老机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础指标全部达标;无安全管理和运营服务纠纷事故。

C、申报对象按照《安徽省智慧养老院建设规范(试行)》(皖民办字〔2017〕183号)要求,在机构运营管理和为老服务中,广泛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信息管理、健康照护、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安防监测等服务,实现管理信息化和服务智能化。

(2)省级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

A、申报对象为县级、乡镇级、社区级养老服务机构,申报名称统一规范为xx市xx区(县)xx乡镇xx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并括号备注运营主体名称。

B、申报对象要符合《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规范(试行)》明确的基本功能设置,运营时间达到6个月以上。服务对象基本覆盖所在社区所有老年人(以行政区域划分的,以所在县区、乡镇、社区行政辖区为界;以服务半径划分的,乡镇级一般以10公里距离界定、社区级一般以3公里距离界定)。

C、申报对象须设置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或设有市县级信息平台子平台,对辖区内养老服务供方资源(家政、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机构)进行整合和链接,对老年人服务需求进行转介;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展直接为老服务,依托新兴技术重点开展失能照护、生活辅助等服务;开展延伸上门服务,广泛应用物联网设备终端、人工智能设施设备等,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健康监测、精神慰藉等服务;依托信息平台,为实施智能安防设施改造的居家老年人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转介。

3、申报时间及要求

6月上旬至6月中旬,申报主体向所在区民政部门提交申报材料。材料包括申报主体基本情况、智慧养老服务开展情况和成效、下一步试点示范主要方向等。6月20日前,县区民政局将申报材料(见附件2、3)汇总上报至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服务科。

 

    附件:1、铜陵市为困难老年人救助救急服务申请登记表

         2、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推荐表

3、省级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推荐表

 

 

2020年6月3

 

抄送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附件1

铜陵市为困难老年人救助救急服务申请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民  族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老人类型

□低保老人     □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老人

紧急联系人

 

联系方式

 

开户人

 

开户银行

 

一卡通账号

 

诚信承诺情况

(我保证以上所有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且通讯号码确为本人使用,如有不实,自愿退还已领取的所有救助救急服务补贴并承担失信后果)

          

 

 老人签名(按手印):      日期:  年  月  日

社区(村)

审核意见

 

 

经查验,          符合为困难老年人提供救助救急服务条件,  建议予以审核。

 

 

经办人:       查验人:        审核人:           (单位盖章)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区民政部门审批意见

    

 

经复核,        符合为困难老年人提供救助救急服务条件,予以确认,从     年    月起发放服务补贴。

    

经办人:     复核人:        审批人:           (单位盖章)

    

                              审批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日期: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分别由老人、社区(村)、区民政部门各存一份。

附件2

 

 

 

 

 

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推荐表

 

机构名称

登记时间

备案时间

或设立许可时间

床位规模(张)

工作人员数(人)

入住老年人数(人)

其中失能半失能

老年人数

(人)

智慧养老机构创建情况  (可另附纸)                                                 

重点从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机构内部管理(业务管理、安防管理等)、为老服务(基础信息管理、健康监测、日常服务、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精神慰藉等)、一线护理人员工作辅助(智能辅具应用等)等方面应用情况进行简述。应附佐证材料。

县区民政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县区经信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县区财政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附件3

 

 

 

 

 

省级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推荐表

 

项目名称

运营主体

运营主体性质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企业/不具法人资格的专业团队)

运营时间

三级中心中所属层级定位

(县级/街道级/

社区级)

依托设施建筑面积

设施性质

(政府无偿或低偿交付/自持/租赁)

设施内是否设有全托床位

/

全托床位数(张)

 

工作人员数(人)

月服务老年人数(人)

 

辖区内老年人数(人)

其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数(人)

 

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开展情况  (可另附纸)                                                 

重点从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辖区内养老服务数据汇集(老年人信息、服务设施信息、服务商信息等)、供需资源链接(服务对接、转介等)、设施养老服务功能提升(设施内生活照料、健康服务、全托服务等功能提升)、为居家老年人开展延伸服务(紧急救援、安防监测、健康管理)等方面应用情况进行简述。应附佐证材料。

县区民政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县区经信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县区财政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