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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911099/201912-38162 组配分类: 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
发布机构: 郊区灰河乡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名称: 灰河转载:铜陵市民政局关于养老服务业补贴办理指南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2-19
有效性: 有效
灰河转载:铜陵市民政局关于养老服务业补贴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19-12-19 01:46 来源:灰河乡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铜陵市民政局关于养老服务业补贴办理指南

一、资金申报

(一)申报条件

新建、扩建、租赁经营床位数10张以上的养老机构,符合《安徽省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指导意见》所列各项要求,并经民政部门设立许可。

(二)申报时间

企业(个人)于7月10日前报市民政局。

(三)申报材料

  1. 申报建设补助的社会办养老机构,须提交下列资料:

(1)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申请表(需通过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初审并加盖公章);

(2)养老机构登记证书和备案回执表复印件(原件备查);

(3)利用自有场地新建、扩建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土地权属证明(原件备查);通过租用场地改扩建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支付凭证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1. 申报运营补贴的社会办养老机构,须提交下列资料:

(1)在符合建设补助申报要求基础上,填报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申请表(需通过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初审并加盖公章);

(2)入住老人花名册及入住协议复印件(原件备查);

(3)申报收住失能失智老年人上浮运营补助的,需提供失能失智老年人花名册,和老年人能力评估表复印件(原件备查)。

  1. 申报贷款贴息的社会办养老机构,须提交下列资料:

(1)在符合建设补助申报要求基础上,填报社会办养老机构贷款贴息补助申请表(需通过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初审并加盖公章);

(2)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用于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的贷款合同、利息票据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上述运营补助和贷款贴息参照建设补助有关程序进行申报,由市现代服务办、市财政、市民政部门共同审核后发放。

  1. 申报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项目奖励有关事项:

按照《铜陵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关于质量强市项目中“技术标准项目”有关规定进行申报。

二、受理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

联系人:巫晓明  邱慧        电话:0562-2882773

电子邮箱:tl288277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