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郊区2021年城乡低保复核认定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复核认定工作,提高低保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以强化责任为主线,坚持保基本、可持续、重公正、求实效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能力建设,努力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工作新格局,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动态管理,确保全区低保对象应保尽保,按标施保。
三、目标任务
健全和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对全区城乡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财产等情况进一步核查、公示和民主评议,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予以清退,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3月18日-2021年3月23日)。各乡镇办事处、普济圩社区要制定复核认定的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复核认定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要开展培训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综合认定标准的指导意见》皖民社救字〔2019〕年 69 号 、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 皖民社救字〔2016〕185号、《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因病支出型贫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 》皖民社救字〔2017〕41号、铜陵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2017〕4号、铜陵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开展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民发(2020)51号、郊区关于印发《铜陵市郊区开展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郊政办〔2021 〕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深入村(居)广泛进行宣传低保相关政策,力求做到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收集资料、入户核查、审核确认、公示阶段(2021年3月24日-2021年5月30日)。
各乡镇办事处、普济圩社区要对2021年3月份在册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核查,并填写《郊区城乡低保复核管理审批表》(附件1)。
一是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各乡镇办、普济圩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乡镇办工作走访、社区(村)包片干部摸排等方法全面掌握所属区域重病家庭、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等重点对象的基本情况,将符合条件困难群众按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确保基本生活有保障。
二是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和退出工作。结合2020年全区第3季度核对结果重点对有疑似问题、家庭有劳动能力和因病支出型贫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保家庭基本情况、财产状况、收支情况及实际生活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对家庭人员、收入、财产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低保家庭要重新组织核算,进行动态管理工作;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保障对象要予以及时清退。
三是严格按标准施保,实施分类救助。要全面核查在册低保对象人员类别情况,实行分类施保、定期核查,动态管理。
A类: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并且收入基本无变化的家庭。
B类:家庭成员中有老年人、未成年人、三级以下残疾人并且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
C类: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并且收入来源不固定的家庭。
3、总结上报阶段(2021年6月1日—2021年6月5日)。各乡镇办事处、普济圩社区要严格按要求对复核认定情况进行总结,复核处理结果于2021年6月10前上报区低保中心。上报内容有:郊区城乡低保复核管理花名册附件2和复核总结。
4、台帐整理阶段(2021年6月10日—2021年6月20日)。各乡镇办事处、普济圩社区严格按照台帐管理规定做到城乡低保档案一户一档,材料齐全,编号管理,并长期保存;复核中需对新申请审核审批、动态调整或取消的,通过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系统进行审批。审批结束后由乡镇办事处、普济圩社区自行打印存档。集中评议、公示等表格存档备查。
5、监督检查阶段。区民政局低保中心将于4月上旬至6月上旬对全区低保复核认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进度、查质量、查问题、查效果,看程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公开、手续是否齐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办事处、普济圩社区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城乡低保复核认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强化“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群众参与”的低保工作机制。
2、严格执行政策,杜绝违规行为。 各乡镇办事处、普济圩社区要广泛深入宣传城乡低保政策,提高干部群众执行政策的自觉性,增强工作透明度,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规范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杜绝违规情况出现。坚决纠正优亲厚友、干部亲属违规享受“关系保”“人情保”的问题,清理“错保、漏保”现象。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3、大力提升低保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全面应用并不断完善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全面实现低保网上受理、审核、审批,并及时、准确地更新数据和维护系统运行。同时各单位要加强对各信息系统的管理,明确系统管理,责任到人。
4、加强城乡低保档案的管理。各单位对低保档案确定专人保管,按规定设置低保档案室、档案柜,确保审批类档案一户一档;日常管理资料归类、建档;低保资料应齐全完整,统一规范,安全有序。
5、强化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复核认定工作期间,区民政局将对基层开展工作情况全程指导,定期组织开展督查活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办事处、普济圩社区要开通举报电话,鼓励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对复核认定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