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67919269/202009-68854 | 组配分类: | 就业创业政策措施 |
| 发布机构: | 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名称: | 铜陵市就业创业和失业保险政策清单、服务清单以及经办机构清单 | 文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0-09-21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铜陵市就业创业和失业保险政策清单 | |||
| 序号 | 政策名称 | 服务流程 | 服务机构及联系方式 |
| 1 |
就业困难人员人认定 1.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且登记失 业的下列人员,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零就业家庭成员; (2)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3)长期失业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
个人在户口所在地社区申请,区局审核后报市就业局援助科 |
市就业局就业援助科 电话:2126853 铜官区人社局 电话:2817722 郊区人社局 电话:2896825 义安区人社局 电话:8826010 枞阳县人社局 电话:3217940 各社区就业部门 |
| 2 |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1.对象: (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 费的人员。 (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2.补贴: (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 费的,按实际缴费月份,按规定给予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每月350元(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每月450元)医疗保险补贴每月100元。 (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缴纳月份,按规定给予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每月350元和职工医疗保险补贴每月100元。 |
个人在户口所在地社区申请,区局审核后报市就业局援助科 |
市就业局就业援助科 电话0562-2126853 铜官区人社局 电话:2817722 郊区人社局 电话:2896825 义安区人社局 电话:8826010 枞阳县人社局 电话:3217940 各社区就业部门 |
| 3 | 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 1.对象: (1)对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 (2)被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 2.补贴;对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按照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数量,给予安置企业每人每月300元、个人每人每月500元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 企业在所在区县局申报。 |
市就业局就业援助科 电话:2126853 铜官区人社局 电话:2824521 郊区人社局 电话:2896825 义安区人社局 电话:8826010 枞阳县人社局 电话:3257039 开发区人社局 电话:2105805 |
| 4 |
青年就业见习计划 1.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及国家级贫困县中职毕业生(含外地户籍毕业生);处于失业状态的16-24岁青年(含常住我市外地户籍的失业青年)。 2.补贴: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见习期间给予其不低于2000元/人/月生活补助的见习基地(单位)。按照14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见习基地(单位)见习补贴。按人均200元支付给见习基地(单位)一次性见习指导费、按照人均100元给予见习基地(单位)一次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
1.见习基地(单位)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服务大厅(以下简称“服务大厅”)进行注册并在线向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提出申请; 2.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在线受理并及时预审后,将结果推送给申请单位; 3.预审通过的申请单位按推送短信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申请材料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并联窗口; 4.并联窗口受理纸质申请材料后,派送至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由其核实申请单位经营状况、吸纳见习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等情况,确定拟补贴对象进行公示; 5.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确定补贴对象及金额,并将汇总名册报经市人社局转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拨入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专用账户,汇入至申请单位银行账户。 |
市就业局高校毕业生科 电话:2126839 |
| 5 |
“工学一体”补贴 1.对象: 用工企业和职业院校签订“工学一体”培训协议,经备案的“工学一体”学员毕业后与合作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毕业人数分别给予企业和职业院校一次性补贴。 2.补贴: 企业和职业院校各享受1500元/人一次性补贴。 |
1.有合作意向的企业和职业院校向市人社、教育部门上报“工学一体”合作协议,经批准后联合开展招生教学; 2.学员入学后1个月内,职业院校填写《铜陵市“工学一体”就业就学工作备案表》、《铜陵市“工学一体”学员备案花名册》分别报市人社、教育和财政部门备案; 3.学员毕业后与合作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职业院校、企业分别向市人社部门提出补助资金申请,填写《铜陵市“工学一体”补助资金申报审批表》,同时提交“工学一体”就业人员花名册、毕业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 4.经审核、公示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到用工企业和职业院校银行账户。 |
市就业局高校毕业生科 电话:2126839 |
| 6 |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1.对象: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的科技型(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工程、节能环保、新型材料等)、现代服务型(现代物流业、高技术服务、设计咨询、商务服务业、电子商务、工程咨询、人力资源、文化产业、旅游业、健康服务、法律服务、家庭服务业、养老服务业等)小型微型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2.补贴: 按照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
1.申请人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服务大厅(以下简称“服务大厅”)进行注册并在线向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提出申请; 2.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在线受理并及时预审后,将结果推送给申请人; 3.预审通过的申请人按推送短信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申请材料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并联窗口; 4.并联窗口受理纸质申请材料后,派送至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由其核实申请人学历、营业执照、经营状况等情况,确定拟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5.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确定补贴对象及金额,并将汇总名册报经市人社局转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拨入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专用账户,汇入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
市就业局高校毕业生科 电话:2126839 |
| 7 |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1.对象: 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2.补贴: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费用压力。 | 登录安徽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申请,由省系统直接审核校验。 | 市就业局高校毕业生科 电话:2126839 |
| 8 |
高校毕业生在铜非公企业就业工作津贴 1.对象: 在我市非公企业工作、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 2.补贴: 专科生300元/人∙月工作津贴,最长享受期2年; 本科生600元/人∙月、硕士研究生800元/人∙月、博士研究生2000元/人∙月工作津贴,最长享受期3年。 |
1.关注“铜陵人社”微信公众号(或电脑登录http://wap.tlldbzh.gov.cn/wsbd/online),点击页面左下角“微服务”(高校毕业生窗口),进行注册并在线向企业纳税所在市、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提交申请; 2.市、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在线受理并及时预审后,将结果推送给申请人; 3.预审通过的申请人按推送短信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申请材料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人社局驻行政服务中心并联审批窗口(以下简称“并联窗口”); 4.并联窗口受理纸质申请材料后,按企业纳税归属地将申请材料派送至所属市、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由其会同有关部门核实申请人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学历证书及单位性质、单位纳税区域等情况,确定拟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5.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市、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确定补贴对象及金额,并将汇总名册报经市人社局转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将按1:1比例分担的补贴资金下达县(区)财政,由县(区)发放给申请人。市直企业申请人的工作津贴,由市财政局拨入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专用账户,汇入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
市就业局高校毕业生科 电话:2126839 |
| 9 | 一次性就业补贴 1.对象: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我市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标准:给予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贴3000元。已申请享受在铜非公企业就业工作津贴政策的高校毕业生不重复享受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 | 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向就业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网上审核通过人员还需提交《铜陵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报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区人社部门初审、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审核、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就业人员金融社保卡或银行卡。 | 市就业局高校毕业生科 电话:2126839 |
| 10 |
高校毕业生来铜一次性求职补贴 1.对象: 在我市办理高校毕业生报到、落户、求职登记手续或经推荐参加就业见习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2.补贴: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贴。 |
1.关注“铜陵人社”微信公众号(或电脑登录http://wap.tlldbzh.gov.cn/wsbd/online),点击页面左下角“微服务”(高校毕业生窗口),进行注册并在线向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提交申请; 2.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在线受理并及时预审后,将结果推送给申请人; 3.预审通过的申请人按推送短信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申请材料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并联窗口; 4.并联窗口受理纸质申请材料后,派送至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由其核实申请人学历、求职登记、落户或参加见习情况等,确定拟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5.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确定补贴对象及金额,并将汇总名册报经市人社局转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拨入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专用账户,汇入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
市就业局高校毕业生科 电话:2126839 |
| 11 |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 1.对象: 登记失业的铜陵籍困难家庭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2.补贴:按照1000元/人∙月给予临时生活补贴,补贴期限6个月。 |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居)服务站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居)服务站受理申请材料后,核实申请人的学历、失业登记、未就业和困难家庭状况等情况,并在社区、村(居)公告栏公示名单,公示五日,无异议后进行汇总上报至所属区人社局进行审核; 3.对经区人社局审核通过的汇总名册,交由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进行复核,确定拟补贴对象进行公示; 4.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确定补贴对象及金额,并将汇总名册报经市人社局转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拨入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专用账户,汇入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
市就业局高校毕业生科 电话:2126839 |
| 12 |
学校推荐毕业生在铜就业一次性补贴 1.对象: 本地高校、技工院校及中职学校。 2.补贴:本地高校组织应届毕业生留铜就业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就业人数占当年应届毕业生总数20%以上的,按600元/人给予一次性补贴。本地技工院校和中职学校组织应届毕业生留铜就业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就业人数占当年应届毕业生总数30%以上的,按500元/人给予一次性补贴。 |
1.申请学校向并联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并联窗口受理纸质申请材料后,派送至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由其核实申请学校推荐在铜就业毕业生毕业证、劳动合同、就业人数占当年应届毕业生总数比例等情况,确定拟补贴对象进行公示; 3.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确定补贴对象及金额,并将汇总名册报经市人社局转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拨入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专用账户,发放到学校银行账户。 |
市就业局高校毕业生科 电话:2126839 |
| 13 |
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岗位补贴 1.对象: 新招用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在铜企业。 2.补贴:对首次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企业实际新招用人数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岗位补贴,单个企业当年累计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
1.申请单位向并联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并联窗口受理纸质申请材料后,派送至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由其核实申请单位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劳动合同、社保缴费、高校毕业生毕业证、首次就业等情况,确定拟补贴对象进行公示; 3.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确定补贴对象及金额,并将汇总名册报经市人社局转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拨入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专用账户,发放到企业银行账户。 |
市就业局高校毕业生科 电话:2126839 |
| 14 |
企业吸纳毕业生实习补贴 1.对象: 吸纳毕业年度毕业生来铜参加实习的企业。 2.补贴:对当年吸纳30人以上毕业年度毕业生来铜参加实习的企业按2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
1.申请单位向并联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并联窗口受理纸质申请材料后,派送至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由其核实申请单位当年吸纳毕业年度毕业生人数、毕业生所在院校等情况,确定拟补贴对象进行公示; 3.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确定补贴对象及金额,并将汇总名册报经市人社局转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拨入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专用账户,发放到企业银行账户。 |
市就业局高校毕业生科 电话:2126849 |
| 15 | 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1.对象: 在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 2.补贴: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按照企业实际给就业困难人员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全额补贴给企业。 | 登录安徽阳光就业网服务大厅申请 | 市就业局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中心 电话:2126845 |
| 16 | 招才引智补贴 1.对象: 参加我局统一组织赴外招聘的企业 2.补贴:按省内500元/次、省外1500元/次给予交通和食宿补贴(对统一安排交通和食宿的不予补贴)。 | 市就业局人才服务科申报 | 市就业局人才服务科电话:2126846 |
| 17 |
创业担保贷款 1.对象:1、个人创业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刑满释放人员 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 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返乡创业农民工 网络商户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 出租运营或者加入网约车平台的个人。 2、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 2.贴息标准:1、个人创业者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累计享受次数不超过3次,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二次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2、小微企业贴息贷款额度为300万元。累计享受次数不超过3次,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可二次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
1、个人创业者 (1)线上办理可点击网址:http://tl.ahzwfw.gov.cn/找到创业担保贷款事项然后点击在线办理,实现全程网办。 (2)需要现场办理的申请人,在所辖社区领取《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推荐表》,填写后由社区签署意见并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大厅综合窗口审核。符合条件的个人申请经网上确认、当面告知或结果快递,推荐至经办银行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2、小微企业 持申请资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大厅综合窗口受理,市人社、财政、经信三部门共同审核。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持三部门出具的审核认定证明,在县区财政部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
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创业服务指导科 电话:2119845 |
| 18 |
创业培训补贴 1.对象: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各类城乡劳动者。 2.补贴标准:创办企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培训、改善企业培训)1000元/人 |
1、各定点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创业培训 2、定点培训机构严格按《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开班 3、培训补贴由各定点培训机构按实际培训人数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服务大厅申请 |
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创业服务指导科 电话:2119845 |
| 19 |
技能脱贫培训 1.对象:组织16周岁到65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创业愿望的贫困户家庭劳动力。 2.补贴标准:伙食补助标准为30元/人•天,住宿补助标准为50元/人•天,交通补助标准为20元/人•天。伙食补助采取补给培训机构与直补个人相结合办法,住宿补助补给培训机构,交通补助直补个人。 |
补助资金由培训机构负责统一申报。培训结束后30日内,培训机构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报。 | 枞阳县人社局:0562-3217940 |
| 20 |
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 1.对象:劳动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与企业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新录用人员。 2.补贴标准:人均1000元/人 |
补助资金由企业负责统一申报。培训结束后30日内,企业向所在县区人社部门申报。 |
枞阳县人社局:0562-3217940 义安区人社局:0562-8826120 铜官区人社局: 0562-6866162 郊区人社局: 0562-2897092 开发区人社局: 0562-2819757 |
| 21 |
新技工系统培养 1.对象:技工院校招收初高中毕业生及各类劳动者全日制系统培养。 2.补贴标准:1500元/人 |
技工院校应于从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新培养技工人员信息名单,加盖院校公章后报市人社局。 |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0562-2126815 |
| 22 |
重点企业转岗转业培训 1.对象:重点企业(困难企业)开展的职工转岗转业培训 2.补贴标准:不低于人均1200元/人 |
补助资金由企业负责统一申报。培训结束后30日内,企业向所在地县区人社部门申报。 |
枞阳县人社局:0562-3217940 义安区人社局:0562-8826120 铜官区人社局: 0562-6866162 郊区人社局: 0562-2897092 开发区人社局: 0562-2819757 |
| 23 |
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1.对象:企业开展的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2.补贴标准: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技师3500元、高级技师5000元 |
补助资金由企业负责统一申报。培训结束后30日内,企业向所在地县区人社部门申报。 |
枞阳县人社局:0562-3217940 义安区人社局:0562-8826120 铜官区人社局: 0562-6866162 郊区人社局: 0562-2897092 开发区人社局: 0562-2819757 |
| 24 |
失业保险返还 1.对象:参加失业保险,30人以上裁员率不得超过5.5%,30人(含)以下裁员率不得超过20%,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僵尸企业”。 2.补贴: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可由上年度企业及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含补缴)的50%提高至80%。 |
原则上要求企业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进行申报,现对2020年已按原比例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的中小微企业,差额部分市财政局直接予以补发,不需要企业再次申请确认。对符合条件但尚未提交失业保险费返还申请的中小微企业免除申报确认程序,公示通过后按失业保险缴费渠道直接返还企业。 |
1.通过“安徽阳光就业网”申报失业保险费返还服务机构: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科 电话:2168525 2.“免报直发”服务机构:市社保中心征缴科 电话:5889730 |
| 25 |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 1.对象: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参保单位。 2.补贴:免征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至6月份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减半征收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参保单位2至6月份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 |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缴费部分由企业按原流程正常申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分户核定的缴费基数、适用的费率以及减免后的应缴费额等,传递给税务部门征收。征收完成后,税务部门将分户核定的缴费基数、适用的费率以及减免后的应缴费额等传递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市社保中心参保征缴科 电话:5889720 |
| 26 |
吸纳贫困劳动者补贴 1.对象:疫情防控期间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的小微企业,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并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 2.补贴:给予企业2000元/人一次性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4万元。 |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乡镇提出资金补助申请,并提交吸纳贫困人口(劳动者)花名册、劳务协议、工资发放表等申报材料。经乡镇初审,县(区)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区)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拨付至乡镇账户,由乡镇按规定拨付至贫困劳动者和企业账户。 |
申报1:枞阳县局电话:3257039 申报2:郊区局电话:2896825 |
| 27 |
就业扶贫车间新增就业岗位补贴 1.对象:在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就业岗位的就业扶贫车间,且与新员工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用工协议)。 2.补贴: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补贴,对其中吸纳因疫情无法返回湖北就业人员、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贫困劳动者的,标准提高到2000元/人。最高不超过4万元。 |
符合条件的就业扶贫车间向所在乡镇提出资金补助申请,并提交吸纳贫困人口(劳动者)花名册、劳务协议、工资发放表等申报材料。经乡镇初审,县(区)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区)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拨付至乡镇账户,由乡镇按规定拨付至贫困劳动者和企业账户。 |
申报1:枞阳县局电话:3257039 申报2:郊区局电话:2896825 |
| 28 |
就业扶贫车间一次性复工复产补助 1.对象及补贴:对3月15日之前复工复产的就业扶贫车间,根据贫困劳动者复工复产人数,给予500元/人的一次性补助。对3月31日前复工复产的就业扶贫车间,根据贫困劳动者复工复产人数,给予300元/人的一次性补助。 说明:补助主要用于扶贫车间购买口罩、消毒等防疫物资。 |
符合条件的就业扶贫车间向所在乡镇提出资金补助申请,并提交吸纳贫困人口(劳动者)花名册、劳务协议、工资发放表等申报材料。经乡镇初审,县(区)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区)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拨付至乡镇账户,由乡镇按规定拨付至贫困劳动者和企业账户。 |
申报1:枞阳县局电话:3257039 申报2:郊区局电话:2896825 |
| 29 |
就业扶贫车间贫困劳动者就业补贴 1.对象:因疫情影响,就业扶贫车间处于间歇式生产,在就业扶贫车间已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者未上岗的。 2.补贴:给予贫困劳动者300元/人/月的就业补贴。期限为3个月,根据疫情情况可延长到最多6个月。 |
符合条件的就业扶贫车间向所在乡镇提出资金补助申请,并提交吸纳贫困人口(劳动者)花名册、劳务协议、工资发放表等申报材料。经乡镇初审,县(区)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区)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拨付至乡镇账户,由乡镇按规定拨付至贫困劳动者和企业账户。 |
申报1:枞阳县局电话:3257039 申报2:郊区局电话:2896825 |
| 30 |
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1.对象:疫情防控期间为本市中小微企业提供职业介绍服务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补贴:根据经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介绍后,企业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数量,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其中吸纳因疫情无法返回湖北就业人员的,标准提高到每人500元。 |
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被服务企业所在地县(区)人社部门申请, 县(区)人社部门受理企业申报后,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审核结果及劳动者花名册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企业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局汇总、统计、备案。各级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筹集渠道,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机构。 |
各县区受理,联系电话同上 |
| 31 |
疫情防控期间创业园区房租补贴 1.对象:创业孵化基地对符合孵化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减免合同约定租金的。 2.补贴:对据实减免部分予以全额补贴。 |
孵化基地管理机构向注册所在地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区人社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将创业企业和拟补贴经费情况进行公示;审核不符合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告知孵化基地和创业企业。经公示无异议的,区人社部门将审核公示情况和申请资料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下拨至孵化基地银行账户。 |
各县区受理,联系电话同上 |
| 32 |
鼓励企业建设人才服务创新平台 1.对象: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人社厅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2.奖励标准:分别给予60万元、50万元、40万元建站资助及研发运营补贴。进站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每人每年给予5万元、3万元生活补贴。 |
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申请,市人社局专技科审核后转报省厅。 |
市人社局专技科 电话:0562-2168521 |
| 33 |
专业技术创新团队(原“1155”创新创业专业技术人才团队)考核奖励 1.对象: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专业技术创新团队。 2.奖励标准:团队在设立期内经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等次的,给予团队资助经费8万元。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团队资助经费10万元。 |
市人社部门组织对市创新团队进行年度考核,并在考核基础上对团队实行择优奖励。 |
市人社局专技科 电话:0562-2168521 |
| 34 |
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 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生产、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制造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重点企业。按照1月末参加社会保险人数给予每人10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
省、市属企业向市就业局申报,其他企业向所在区(含市经开区)人社部门申报,经初审后送市就业局汇总;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政府批示,经公示后发放到企业账户。 | 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2126849;铜官区人社局:6803020;郊区人社局:2896825;经开区人力资源局:2105805;义安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8826010;枞阳县劳动就业管理局:3257039 |
| 35 |
新增就业岗位一次性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按照疫情防控期间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人员,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新增就业岗位一次性补贴,对其中吸纳因疫情无法返回湖北就业人员或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的企业,标准提高到每人2000元,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4万元。 |
市属企业向市就业局申报,其他企业向所在区(含市经开区)人社部门申报,由所在区人社部门进行初审后报市就业局。市就业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审批并公示后,由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 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2126849;铜官区人社局:6803020;郊区人社局:2896825;经开区人力资源局:2105805;义安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8826010;枞阳县劳动就业管理局:3257039 |
| 36 |
新录用人员补助 重点企业新录用外来(含枞阳县)务工人员,签订 12 个月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按 500 元/人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补助。鼓励重点企业成批引进外来务工人员,特别是贫困地区、行蓄洪区、皖北等地区人员,对同一地区初次来铜就业人数 20 人以上不满 50人、50 人以上的,另分别按 200 元/人、300 元/人的标准一次性补助用人单位。 |
市属企业向市就业局申报,其他企业向所在区(含市经开区)人社部门申报,由所在区人社部门进行初审后报市就业局。 | 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2126886 |
| 37 |
阶段性用工补助 重点企业在应急时段(1~3 月份)或企业因订单增加,通过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技工(职业院校)等单位,输送劳动者 50 人以上并连续工作满 30 天以上的,按200 元/人/月的标准给予企业阶段性用工补助。 |
市属企业向市就业局申报,其他企业向所在区(含市经开区)人社部门申报,由所在区人社部门进行初审后报市就业局。 | 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2126886 |
| 38 |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劳动合同期满1年后,向人社部门一次性申报社保补贴。 |
小型微型企业向市就业局申报。市就业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审批并公示后,由就业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 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2126849 |
| 39 |
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经市人社局认定后,与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招用人员社保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每半年申报一次。 |
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向市就业局申报。市就业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审批并公示后,由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 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2126849 |
| 铜陵市就业创业和失业保险服务项目清单 | ||||
|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对象 | 服务内容 | 经办机构 |
| 1 | 《就业创业证》申领 |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 | 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发放就业创业证,网络申报,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属于“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 | 铜陵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站 |
| 2 | 就业登记 |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事个体经营、灵活就业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劳动者 | 为符合条件人员办理就业登记,网络申报,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属于“一次不用跑”服务事项。 | 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站 |
| 3 | 失业登记 |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 | 为符合条件人员办理失业登记,网络申报,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属于“一次不用跑”服务事项。 | 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站 |
| 4 | 创业担保贷款 |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凡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和创业条件的,在本市范围内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个体工商户以及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创业人员 | 为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进行创业担保贷款推荐,现场办理,即时办结。 |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5 | 劳动用工备案 | 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 | 为各类用人单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网络申报,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属于“一次不用跑”服务事项。 | 铜陵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 6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且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零就业家庭成员; 2.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3.长期失业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
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进行认定,帮助其享受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属于“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 | 铜陵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 7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入 | 包括以下四类流动人员:1.外地工作离职,档案转回户籍所在地;2.外地户籍人员在铜陵工作;3.毕业年度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档案转回户籍所在地或生源所在地;4.从本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离职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入服务,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一次不用跑”服务事项。 | 铜陵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 |
| 8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 | 档案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托管,申请转到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出服务,,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属“一次不用跑”服务事项。 | 铜陵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 |
| 9 | 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到确认 | 人事档案已转至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 | 对我市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确认手续,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属于“一次不用跑”服务事项。 | 铜陵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 |
| 10 | 招聘信息发布 | 各类用人单位 | 为用人单位免费发布招聘信息,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网络办理,属于“一次不用跑”服务事项。 | 铜陵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 11 | 求职服务 | 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城乡劳动者 | 为求职者免费提供求职登记服务,网络办理,即时办理。 | 铜陵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 12 | 招聘服务 | 各类用人单位 | 为用人单位提供公共就业招聘服务,网络办理,即时办理,属于“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 | 铜陵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 13 | 就业政策咨询 | 就业创业人员 | 为就业创业者免费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即时办理。 | 铜陵市人社局就业科、铜陵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铜陵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 14 | 失业待遇申领 | 参保缴费满1年以上、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 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及有关待遇。 | 铜陵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各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
| 15 | 创业指导服务 | 创业者 | 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与创业指导服务 | 铜陵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 |
| 铜陵市就业创业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清单 | ||||
|
序 号 |
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联系电话 | 经办项目 |
| 1 |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铜陵市长江中路976号劳动保障大厦 |
0562-2168525 0562-2126815 0562-2126813 |
失业保险返还、技能提升补贴、就业奖励 |
| 2 | 铜陵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 铜陵市长江中路976号劳动保障大厦5楼 | 0562-2126843 | 档案管理、人力资源开发、就业援助、“基层特岗”招募、社保补贴发放、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就业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发布、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就业创业证发放、公共招聘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代理事务等业务 |
| 3 | 铜陵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 | 铜陵市北京路440号 | 0562-2119836 | 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 |
| 4 | 铜陵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 铜陵市湖东路666号 | 0562-5889723 | 失业保险待遇审核 |
| 5 | 铜陵市财政局社保科 | 铜陵市义安大道北段45号 | 0562-2129034 | 就业补助资金拨付 |
| 6 | 铜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铜陵市木鱼山大道666号 | 0562-2824531 | 就业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发布、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就业创业证发放、公共招聘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就业扶持政策初审、灵活就业人员退休申报等业务 |
| 7 | 义安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 | 义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顺安镇临经苑C区) | 0562-8811253 | 就业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发布、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就业创业证发放、公共招聘服务、人事档案、毕业生就业服务、社保补贴发放、公益性岗位开发、社保补贴、灵活就业人员退休申报等业务 |
| 8 | 义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义安区行政会议中心北楼5楼(顺安镇和谐路399号) | 0562-8815096 | 失业保险返还 |
| 9 | 义安区财政局预算国库股 | 义安区五松镇南湖路26号 | 0562-8878955 | 就业补助资金拨付 |
| 10 | 开发区人力资源局 | 翠湖2路1258号 | 0562-2821785 | 就业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发布、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就业创业证发放、公共招聘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就业扶持政策初审等业务 |
| 11 | 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铜都大道中段8699号 | 0562-2896825 | 就业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发布、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就业创业证发放、公共招聘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就业扶持政策初审、灵活就业人员退休申报等业务 |
| 12 | 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枞阳县枞阳镇连城东路 | 0562-8815096 | 社保补贴发放 |
| 13 | 枞阳县就业局 | 枞阳县枞阳镇连城东路 | 0562-3211662 | 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失业保险返还、就业政策咨询、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就业信息发布、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就业创业证发放、公共招聘服务、改制企业下岗职工档案管理及退休申报、公益性岗位开发及补贴发放等业务 |
| 14 | 枞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枞阳县枞阳镇连城东路 | 0562-3211132 | 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就业见习、“三支一扶”等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
| 15 | 枞阳县财政局社保股 | 枞阳县枞阳镇银塘东路 | 0562-3212238 | 就业补助资金拨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