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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主要负责人政策解读】解读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相关内容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8-26
有效性: 有效
【主要负责人政策解读】解读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相关内容
发布时间:2019-08-26 07:42 来源: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一、什么是铜陵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答:我市在2009年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2010年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012年初,将两项保险合并,统称为铜陵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答:我市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三、怎样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答: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到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

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参保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12个档次。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对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保留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

五、如何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参保人员按年缴纳。参保人员首次缴费时应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由银行代扣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