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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008169/202110-14586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郊区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郊区水利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9-02
有效性: 有效
郊区水利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09-02 07:13 来源:区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为切实规范我局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专项资金提前谋划,编制预算,资金拨付一律转账结算,杜绝现金支付。

三、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四、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复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

五、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六、专项购置经费一律实行政府采购或参与式采购。

七、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