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2018年度省级民政民生工程自评报告
省民政厅:
今年以来,在省民政厅及相关业务处室的精心指导下,我们认真组织实施困难人员救助、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健康脱贫兜底“351”等4项省级民政民生工程,通过补助类抓规范、参保类抓时效、工程类抓质量,进一步提升了受益对象的获得感。经对照绩效评价指标认真自查自评,我市4项省级民生工程每项的自评分均为100分。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以下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今年11月底):
一、项目实施情况
(一)困难人员救助
1、农村低保:完成年度提标工作,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577元(6924元/年),率先实现了低保城乡统筹(城市低保、农村低保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577元),其中农村低保年增幅达52.6%。在提标的同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并对低保中的A、B两类人员相应增发分类施保金,较好地实现了“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特困重保”。目前全市农村低保对象21984人,较区划调整前增长63.9%;今年以来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差348.66元,较2017年底累计月人均补差增长8.9%。在近期民生工程民意调查中,农村低保等民政民生工程民调位次为全市38项民生工程的前五名。
2、特困人员供养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
(1)特困人员供养及运行维护:
与低保同步开展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标,目前我市城镇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补助标准达每人每月1172元,占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65%;农村分散供养、集中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507元、623元(其中集中供养人员的财政直接补助标准,由上年每人每月544元提高至577元;分散供养人员中的财政直接补助标准,由上年每人每月375元提高至430元),占上年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比例分别分别为71.3%、87.6%,大大超过我省确定的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不低于上年度人均消费性支出60%的目标。同时,对全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的照料护理补贴,按照每人每月200元、100元发放。强化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等级管理,指导县区开展等级评定,全市评定率100%。完善特困供养机构运营维护,发放省级奖补资金54.4万元,市本级等比例配套奖补资金54.4万元。
(2)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对全市482名孤儿发放保障资金551.42万元,目前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300元、散居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月900元。同时完成了孤弃儿童大排查,组织实施了“明天计划”体检工作。
(3)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目前已救助2031人次、449.69万元,超额完成省下达目标,并实现城镇街面基本无流浪未成年人。申请办理落户4人,寻亲成功29人,圆满完成“寒冬送温暖”和“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全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培训会等重大活动。
3、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截至2018年11月底,全市共有在册困难残疾人21373人,累计拨付资金1487.2万元。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截至2018年11月底,全市在册重度残疾人25288人,累计拨付补贴资金1657.9万元。同时,完成了“两残”数据信息系统录入工作。
4、城乡医疗救助:截至2018年11月底,全市城乡医疗救助(不含资助参合参保)77422人次5865.13万元,其中住院医疗救助51333人次5588.31万元,人均救助1088.64元。
(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高龄津贴:目前为43989名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1666.2万元,实现目标人群全覆盖。
2、居家养老服务:为8445名经济困难老人购买养老服务或发放养老服务补贴,发放金额754.1万元。开展了低收入老年人中失能失智老年人评估,失能失智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达100%。
3、三级中心建设:完成铜官区天山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枞阳县新华社区老年食堂等51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三级中心覆盖率超过20%,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每百户配建率达29.1平方米;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基本实现各村(社区)全覆盖;对养老机构设置医务室或护理站的给予10万元的建设补助,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2524张,占比40.8%;全市8所15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均已设立了医务室或护理站,占比100%;全市公办、社会办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继续保持覆盖率100%。选择2民办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物联网”试点、智慧养老院试点,选择郊区普济圩社区开展智慧养老社区试点,对12349养老服务平台开展升级改造,提升了智慧养老服务水平。
(三)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全市共有382名退役士兵报名参训,参训退役士兵学员全部取得毕结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超额完成省下达320人的目标,完成率119.38%,培训合格率达100%。
(四)健康脱贫兜底“351”工程:今年以来全市健康脱贫兜底“351”工程保障7359人次624.8182万元,其中住院1715人次554.8183万元,门诊5644人次70万元。
二、主要做法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将民政民生工程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四措并举”,深入推进民生工程提质增效、争先进位。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年初就制定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并与县区民政局、市局责任科室签订责任书,印发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年内8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并研究民生工程工作,坚持定期召开民生工程调度会,全力推进民生工程深入实施。
二是强化绩效评价。年初会同市财政局制订各项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年末组织县区自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加强指导、督促整改。自4月份开始,我局坚持对各县区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月度点评,有效提升了县区责任感和积极性。
三是强化督查考核。通过县区自查、市局抽查、市民生办检查、各级领导督查等多种方式,全面优化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成效。今年以来,我局已开展4次全面督查、2次专项检查、1次“回头看”活动,并接受省政协、市人大领导2次专项督查调研,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四是强化宣传公示。精心制定年度宣传方案,全年共开展4次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宣传栏、横幅、展板、民生工程标志牌、参加全市民生工程面对面户外大型直播、行风热线等形式广泛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我局民生工程网站也对民生工程信息进行常态化公示,积极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居民群众的知晓度、满意度。
三、工作亮点
(一)围绕“弱有所扶”,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不断强化。
一是农村低保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凸显。坚持“提标”、“增量”、“惠民”多措并举,不仅农村低保标准大大超过省定扶贫线和全省低保平均线,同时保障人数、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差等连年提升,有效提高了低保对象的获得感。我们还以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和省委巡视组巡查为契机,不断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和财政供养人员、死亡人员等专项核查,得到省委巡视组、省纪委领导的充分认可;在省、市脱贫攻坚多次督查、检查中,我市农村低保等社保兜底脱贫成效得到省脱贫攻坚工作组的肯定,在历次第三方绩效评价中无一次负面反馈。
二是特困人员供养水平进一步提升。我们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铜政〔2017〕14号),明确了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同时,为全市散居特困人员购买了居家养老服务,使得全市特困供养标准不仅全部达标,且根据特困人员不能自理程度、救助供养形式等因素合理分类分档。我们还创新实施了特困人员医疗护理保险,会同市财政局招标确定了相关商业保险公司,对特困人员进行住院医疗护理费用赔付,安徽日报等新闻媒体对我市这一创新举措进行了报道和“点赞”。
三是孤儿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印发《铜陵市2018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走访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482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了全面走访。实施年度提标工作,全市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900元/月,较上年标准增长12.5%。设置5个“明天计划”集中体检点,为全市116名孤弃儿童完成体检,筛查未发现重大疾病隐患。及时录入更新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数据,全市孤弃儿童待遇申请与退保全部实现在线操作,系统数据与每月民生工程报表契合度近100%。
四是残疾人两项补贴进一步精准。申领程序规范化。按照个人申请、逐级审核、补贴发放的流程和“一人一档”要求,确保“两项补贴”发放程序到位。宣传方式多样化。积极运用新媒体手段,通过微信平台、宣传手册、村务公开栏等方式宣传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领程序等具体事项,扩大群众政策知晓度。管理堵漏信息化。试运行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全面完成两补4.6万人数据录入。创新联网比对,清退13人跨地域重复享受补贴。
五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进一步规范。自查整改到位。今年先后开展三轮自查整改专项行动,市县救助机构软硬件建设得到加强,救助工作水平稳中有升。开放宣传到位。以“推进阳光救助,履行兜底职责”为“开放日”主题,以“五个一”活动为抓手,救助机构“开放日”与社会零距离。信息化运用到位。全面建立人脸识别比对制度,1—11月,比对送返回乡29人,寻亲成功率显著提升。5月21日-23日,圆满完成全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培训会承办任务。
(二)围绕“老有所养”,具有铜陵特色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日益完善。
一是推进农村敬老院转型发展。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一方面提高在院特困供养老人的服务质量,一方面探索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服务、社会代养等延伸服务。全市共有37家公办养老机构(含市福利中心),已有8家完成了公建民营的改制工作(占比21.6%),建成2个县域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二是健全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出台《关于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评估员培训,建立评估队伍。县区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第三方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市福利中心成立评估复核小组,确保了评估的公正性。强化结果运用,把评估结果作为老年人享受服务补贴、养老机构获得运营补贴的重要依据,有效推动评估工作开展。
三是保障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调整政府购买服务补贴政策,将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享受260-480元/月的服务补助。推进“六助”服务模式,服务内容由传统家政服务拓展为“助急、助洁、助医、助餐、助浴、助行”等服务,满足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
四是加快城乡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做好“三级中心”建后管护工作。在高质量完成51个三级中心建设的基础上,在主城区,将铜官区区域内7所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市级智慧养老平台和部分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打捆,招标引进全国知名的三胞集团安康通承接运营,构建居家社区养老较为完善的“线上平台+线下服务”的服务体系。在郊区,采取“基层老年协会+养老服务中心”的管护模式,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养老服务中心(站)交由基层老年协会运营。对农村养老服务中心(站),如义安区成德村、金凤村等,建成老年食堂、老年互助设施等场所,为周边老年人提供服务。同时,制作《养老服务工作办事指南》,明确高龄津贴、居家养老服务、养老机构许可等工作办理流程,所有 “三级中心”均具备提供政策咨询和直接为老服务功能。我市作为全省唯一一个试点城市,在第一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中期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案例代表我省入选财政部汇编的《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典型案例集》;义安区依托老年协会助推农村养老服务案例入选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和国家老龄委组织的养老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集。
五是加快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实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对照养老院质量建设指标达标90%以上,建立养老服务质量保证体系,稳步提升服务质量。县域23所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消防改造基本完成,法人登记率实现100%。投入800余万元,改造完成2所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完成新一轮敬老院等级评定,创优评先推荐省16个单位和个人。2018年全省养老发展与中医药健康养生高峰论坛暨博览会在铜成功举办。
(三)围绕“病有所医”,城乡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逐步减轻。
一是认真实施城乡医疗救助。2018年6月,省政府《信息参考》以近3000字的篇幅,在全省范围内推介了我市医疗救助特色做法。制度设计做“加法”。由原先低保、特困供养为主,拓展至低收入家庭、因病支出型贫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同时实施了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351”兜底保障政策,提高了综合救助效益。政策限制做“减法”。通过实施“一站式”救助,救助对象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需自付费用,其余应由医疗救助承担的费用由民政部门定期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同时对医疗负担较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还可叠加临时救助。此外,我市还将格列卫、达希纳等一批药物,以及肝移植、肝肾联合移植手术费用列入目录,并将移植手术后门诊发生抗排异治疗医疗费用比照住院政策报销,大大降低了患白血病、需肝肾移植等重病家庭的医疗负担。绩效管理做“乘法”。多年来,通过扩大救助范围,全市医疗救助资金逐年递增,目前年度支出已超过6000万元,是建制之初(2005年)的24.6倍。同时建立了多部门信息共享的核对平台,对各项救助均实行“新申请救助人员100%经过核对、在册人员定期复核”。通过对疑似问题的筛查核实,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减轻了基层负担。革除弊端做“除法”。 市民政、卫计、财政、人社四部门出台了《铜陵市城乡医疗救助住院管理违规问题认定标准及处理规定》,明确挂床住院、挂名或冒名住院、过度医疗等认定标准,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医疗救助病例评审工作,组织医疗专家对定点医疗机构抽取病例进行评审,依据评审结果,督促相关医疗机构整改,有效震慑了诊疗不规范行为,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发挥了良好的监督作用。
二是深入实施健康脱贫兜底“351”工程。市民政局会同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人社局制定《铜陵市健康脱贫兜底“351”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实施内容、资金来源等,为此项民生工程的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如市广播电台行风热线、铜陵交通台“的士之声”、铜陵日报社“市民论坛”嘉宾访谈,以及“群众话民生”专栏,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及民生工程网站,开展了高频度、不间断的政策宣传。同时还会同卫计、扶贫等部门,将健康脱贫兜底“351”政策列入扶贫政策宣传单,并由县、乡、村及驻村扶贫工作队共同开展宣传,将健康扶贫“三保障一兜底”政策宣讲到户、落实到人,有效提升了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此外,加强与相关政策的衔接,对贫困人口就医费用首先通过医保(含大病保险)进行补偿;其次通过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进行救助,对贫困人口按年度住院合规医药总费用(含特殊慢性病门诊)的10%给予补助(不得超过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偿后剩余的合规费用);之后通过健康脱贫兜底“351”工程对合规费用实行兜底保障。考虑到经以上措施后仍有一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治疗中的不合规费用导致经济负担较大,市、县民政部门还通过临时救助进行政策叠加救助,得到困难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
(四)围绕“学有所教”,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扎实有效。为提高退役士兵培训实效,我们一方面对参训退役士兵学员每人每月发放577元生活补助费,对到校上课的退役士兵学员每天给予18元伙食补助。另一方面,对退役士兵学员参训后取得毕(结)业证书和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个人自主创业的,每人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此外,还由承训学校与相关用人单位签订“订单式、定岗式”就业培训协议,退役士兵学员毕业后,通过“双选”直接到协议单位上岗,促进了培训和就业无缝对接,有效解决了退役士兵的就业问题。
四、取得的成效
通过将民政重点工作尤其是直接服务于广大群众的相关业务纳入省、市民生工作,我市实现了以往由某项业务“单打独斗”向“集团作战”的转变。一年来,不仅民生工作组织实施有力、资金落实到位、管理发放规范透明、社会效益明显,同时通过超前谋划、精准对接群众需求,有力弘扬了铜陵民政“为民干在实处、爱民走在前列”的核心价值观,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脱贫攻坚、城乡统筹和居民群众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省、市民生办多年来民生工程考核中,铜陵民政民生工程均得到较好评价,我局已连续多年保持民生工程先进单位、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中国社会报、中国民政、安徽日报、安徽广播电视台、市各新闻媒体也对我市民政工作给予了多次宣传报道,全年无一例负面。
五、推进民生工程实施的建议
(一)建议省民政厅向省民生办反映,对流浪乞讨救助、孤儿保障等项目,重在应助尽助、应保尽保、规范管理,不宜将上年统计指标直接作为下一年目标任务,以避免因数字未达标而导致地方民政部门被约谈、通报甚至扣分。
(二)建议2019年将城乡医疗救助、351健康脱贫兜底保障、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调整至新成立的相关部门牵头实施,同时对已连续实施多年的农村低保,建议转为正常工作,或纳入省民政厅牵头的社保兜底脱贫考核体系,减少省、市民生办或省扶贫办、第三方“多头”绩效评价尤其是指标体系不一致的现象,减轻基层负担。
附件:2018年4项省级民政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表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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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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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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