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民政局2019年度省级民政民生工程
自评报告
今年以来,在市民政局及相关业务处室的精心指导下,我们认真组织实施困难人员救助 省级民政民生工程,通过补助类抓规范、参保类抓时效、工程类抓质量,进一步提升了受益对象的获得感。经对照绩效评价指标认真自查自评,我区困难人员救助 省级民生工程每项的自评分均为100分。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以下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今年11月底):
一、项目实施情况
1、农村低保:完成年度提标工作,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601元(7212元/年),率先实现了低保城乡统筹(城市低保、农村低保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601元),其中农村低保年增幅达52.6%。在提标的同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并对低保中的A、B两类人员相应增发分类施保金,较好地实现了“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特困重保”。目前全区农村低保对象4811人,区划调整前本区无农村低保;今年以来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差370元,在近期民生工程民意调查中,农村低保等民政民生工程民调满意率为100%。
2、特困人员供养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
(1)特困人员供养及运行维护:
与低保同步开展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标,目前我市城镇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补助标准达每人每月1188元,占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65%;农村分散供养、集中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601元(其中集中供养人员的财政直接补助标准,由上年每人每月577元提高至601元;分散供养人员中的财政直接补助标准,由上年每人每月430元提高至601元),占上年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比例分别分别为71.3%、87.6%,大大超过我市确定的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不低于上年度人均消费性支出60%的目标。同时,对全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的照料护理补贴,按照每人每月200元、100元发放。强化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等级管理,指导各乡镇养老服务机构申报等级评定,全区评定率100%。完善特困供养机构运营维护,发放奖补资金93.29万元。
(2)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对全区81名孤儿发放保障资金86.085万元,目前散居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050元。同时完成了孤弃儿童大排查等走访工作。
(3)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目前已救助78人次、2.3224万元,完成市下达目标,并实现城镇街面基本无流浪未成年人。圆满完成“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和“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等重大活动。
3、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截至2019年11月底,全区共有在册困难残疾人4091人,累计拨付资金284.1958万元。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截至2019年11月底,全区在册重度残疾人4137人,累计拨付补贴资金269.63万元。完成了“两残”数据信息系统维护工作。
二、主要做法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将民政民生工程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四措并举”,深入推进民生工程提质增效、争先进位。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年初就制定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并与各乡镇办签订责任书,印发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年内8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并研究民生工程工作,坚持定期召开民生工程调度会,全力推进民生工程深入实施。
二是强化绩效评价。年初在市民政局的布置下,年末组织乡镇自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加强指导、督促整改。自4月份开始,我局坚持对各乡镇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月度点评,有效提升了各乡镇办责任感和积极性。
三是强化督查考核。通过各乡镇办自查、区民政局抽查、配合民生办检查、各级领导督查等多种方式,全面优化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成效。今年以来,我区已开展2次全面督查、2次专项检查、1次“回头看”活动,并接受区人大领导等专项督查调研,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四是强化宣传公示。精心制定年度宣传方案,全年共开展4次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宣传栏、横幅、展板、民生工程标志牌、参加全区民生工程面对面户外大型直播、行风热线等形式广泛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我局民生工程网站也对民生工程信息进行常态化公示,积极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居民群众的知晓度、满意度。
三、工作亮点
(一)围绕“弱有所扶”,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不断强化。
一是农村低保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凸显。坚持“提标”、“增量”、“惠民”多措并举,不仅农村低保标准大大超过省定扶贫线和全省低保平均线,同时保障人数、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差等连年提升,有效提高了低保对象的获得感。我们还以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和省委巡视组巡查为契机,不断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和财政供养人员、死亡人员等专项核查,得到省委巡视组、省纪委领导的充分认可;在省、市脱贫攻坚多次督查、检查中,我区农村低保等社保兜底脱贫成效得到省脱贫攻坚工作组的肯定,在历次第三方绩效评价中无一次负面反馈。
二是特困人员供养水平进一步提升。在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铜政〔2017〕14号),明确了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同时,为全区散居特困人员购买了居家养老服务,使得全区特困供养标准不仅全部达标,且根据特困人员不能自理程度、救助供养形式等因素合理分类分档。我们还创新实施了特困人员医疗护理保险,在市财政局招标确定了相关商业保险公司下,对特困人员进行住院医疗护理费用赔付。
三是孤儿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印发《铜陵市郊区2019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走访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区81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了全面走访。实施年度提标工作,全区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1050元/月,较上年标准增长12.5%。及时录入更新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数据,系统数据与每月民生工程报表契合度近100%。
四是残疾人两项补贴进一步精准。申领程序规范化。按照个人申请、逐级审核、补贴发放的流程和“一人一档”要求,确保“两项补贴”发放程序到位。宣传方式多样化。积极运用新媒体手段,通过微信平台、宣传手册、村务公开栏等方式宣传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领程序等具体事项,扩大群众政策知晓度。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运行正常。
五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进一步规范。自查整改到位。今年先后开展自查整改专项行动,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得到加强,救助工作水平稳中有升。开放宣传到位。以“推进阳光救助,履行兜底职责”为“开放日”主题,以“五个一”活动为抓手,救助机构“开放日”与社会零距离。
四、取得的成效
通过将民政重点工作尤其是直接服务于广大群众的相关业务纳入省、市民生工作,我区实现了以往由某项业务“单打独斗”向“集团作战”的转变。一年来,不仅民生工作组织实施有力、资金落实到位、管理发放规范透明、社会效益明显,同时通过超前谋划、精准对接群众需求,有力弘扬了郊区民政“为民干在实处、爱民走在前列”的核心价值观,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脱贫攻坚、城乡统筹和居民群众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市、区民生办多年来民生工程考核中,郊区民政民生工程均得到较好评价,我局已连续多年保持民生工程先进单位。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