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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85594328/202005-5804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郊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其它
名称: 关于印发《2020年郊区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郊环委办〔2020〕6号
成文日期: 2020-05-25 发布日期: 2020-05-25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20年郊区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5 07:13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郊区经开区,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推进我区秸秆禁烧工作,现将《2020年郊区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56

铜陵市郊区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秸秆焚烧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铜陵市秸秆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严格落实秸秆禁烧措施,在全区范围内对农作物秸秆、垃圾、落叶、荒草等各类焚烧现象实行全年全面管控。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各负其责、疏堵结合 、奖惩并举、狠抓落实”的原则,坚持重视程度不变、督查力度不变、对各类焚烧火点和焚烧痕迹查处力度不变,确保2020年国家、省卫星监测火点总数和省级督查火点数不超过去年,力争实现零火点。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主体责任。区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禁烧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建立以乡镇(办事处、社区)为单位,村委会、居委会为基础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完善区、乡镇、村(居)三级联动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化部门 联动和分工协作,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个人。普济圩农场要参照上述要求,层层抓好责任落实。

(二)加强巡查督查。区政府、普济圩农场要统一部署,迅速行动,建立健全辖区内秸秆禁烧长效管理机制,夏、秋两季要统筹人力、物资保障,坚持点位布控、分片包干、轮班作业、全天驻守,采取组建应急队、派出流动哨等经验做法,对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焚烧行为。区大气办重点做好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巡查和交办,区直有关部门要对各乡镇(办事处、社区)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分片督导。

(三)强化帮扶服务。区政府、普济圩农场要积极应对天气变化,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及时调度农作物收割播种情况,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组织旋耕播种,妥善化解秸秆禁烧与农民抢收抢种的矛盾。对秸秆未及时粉碎还田的,迅速组织人员帮助农户清运。冬、春两季要加强离田秸秆跟踪管理,及时组织清理田间、地头、沟渠堆放的秸秆,防止集中焚烧、水体污染及火灾隐患发生。

(四)推进综合利用。区政府、普济圩农场及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本地农作物种类和耕作模式,将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为综合利用的主要措施,科学采用粉碎还田、深翻深耕轮作等方式,提高耕地质量,提升利用效果,同时,引导鼓励农民购买使用秸秆还田机具,不断扩大秸秆还田作业规模,加大秸秆还田新装备、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防止出现因秸秆留茬过高不得不焚烧的现象。因地制宜,鼓励推广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工业原料化等综合利用方式,严禁将秸秆丢入水体,造成环境污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秸秆禁烧工作是2020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中“控烧”的首要任务,区政府、普济圩农场作为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统筹组织实施。要将禁烧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办事处、社区)和村,建立以乡镇(办事处、社区)为单位,村委会、居委会为基础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实现区政府负责人包乡镇(社区),乡镇(社区)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片的禁烧工作责任制,将禁烧工作细化到村组、地块,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二)加大舆论宣传,营造禁烧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等,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及时宣传推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与监督作用,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强化部门配合,实施部门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做好秸秆禁烧工作,负责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做好信息收集、情况通报、督查督办、考核奖惩等工作;区发改委负责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工作,研究出台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相关奖补政策,加强农业领域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区公安分局负责打击蓄意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对雾霾天气下的交通安全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区财政局负责筹措并及时拨付秸秆禁烧工作相关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做好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秸秆禁烧宣传和巡查工作,及时发布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秸秆焚烧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根据市气象局负责雾霾等不利天气情况下的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禁烧期间防火宣传、巡查和消除火灾工作,依法处理火灾事故;区政府新闻办负责加强宣传引导,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及公益广告宣传。

() 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追责问责。

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铜陵市秸秆禁烧工作量化考核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国家、省卫星监测火点总数和省级督查、高空瞭望系统、市级日常巡查和督查情况,进一步加大考核和问责力度。对于辖区内发现焚烧火点情况,按照相应比例扣除省、市两级奖补资金;同时,根据过火面积、黑斑面积等,对秸秆禁烧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不履职、不尽职等问题,将启动问责程序。区大气办将不定期对各乡镇(办事处、社区)秸秆禁烧情况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