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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911027/202012-79999 组配分类: 粮食收购价格与进度等信息
发布机构: 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公布2020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6-25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公布2020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5 02:13 来源:区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厅(局、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分行:

2020年国家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20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121元、127元和130元。

各地要引导农民合理种植,加强田间管理,促进稻谷稳产提质增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粮食和储备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