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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铜陵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意见》(建函〔2024〕426号)精神,加装电梯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后,对列入市级加装电梯工作计划的项目(含社会参与方式),可安排财政奖补资金,不分楼层对每台加装的电梯统一补助20万元;涉及管线改造的,费用原则上由业主自筹,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的或成片推进的,由辖区政府负责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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