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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1件信访问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典型问题、省专项督察21件信访问题整改并落实到期销号程序,按期推动调度2024年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制定2025年省专项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并推进整改;持续推进省市上半年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
2. 继续做好乡镇驻地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工作,开展抽测和验收申请。
3. 持续对长江干支流排口开展巡查监测工作;推进枫沙湖生态修复项目,按序开展人工湿地、水下森林等生态修复工程。
4. 开展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5. 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按省、市要求做好一般工业固废跨省转移核查工作;按序开展重点监管单位月度申报工作。
6. 推动落实《铜陵市2025年道路扬尘提标治理专项行动方案》《郊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强化工业排放监管,稳步实施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耗材更新;做好污染天气减排应急响应;加强重点场地扬尘管控,深化九中、法院子站周边环境治理;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做好城区范围物料堆放行为巡查治理。
7. 加快2家机动车检测站虚假报告案件办理进度,配合公安部门开展相关线索核查工作;完成周潭荣杰洗涤厂案件办理。完成四季度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
8.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对我区重点项目,加强协调指导工作,助力项目早日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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