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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11485594328T/202504-00036 组配分类: 工作成效
发布机构: 郊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其它
名称: 郊区生态环境分局2025年4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21
有效性: 有效
郊区生态环境分局2025年4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发布时间:2025-04-21 15:38 来源:郊区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20254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2025417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情况

备注

1

全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1件信访问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典型问题整改,按期推动调度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销号。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问题已整改完成12件,销号程序正在按时间节点进行中;中央督察典型问题整改目前已制定《铜陵市郊区周潭镇吴桥村违规采伐长江防护林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实施原地抚育管护提升,已编制《铜陵市郊区周潭镇吴桥村300亩长江防护林(原地)抚育管护提升方案》,目前已完成原地抚育管护提升主体工程;实施原地水土流失治理,已编制《铜陵市郊区周潭镇吴桥村300亩长江防护林(原地)水土流失防治方案》,目前已完成原地水土流失防治,计划5月底市级验收;实施异地封山育林,已编制《2025年铜陵市郊区周潭镇长江防护林(异地)封山育林作业设计》,在郊区周潭镇异地选址实施300亩长江防护林封山育林项目,已完成设立封山育林标识牌、森林防火警示牌等封育措施,并开展常态化巡护。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目前“陈瑶湖缓冲区水产养殖”,“大铜官山5个废弃矿坑”,“福茂固废”,“铜陵海螺泥浆废水污染”,“荷花型矿坑修复”,“民营加油站油气回收不到位”已启动验收销号程序,已向市直监管单位提交验收申请。

 

2

制定2025年环委会工作要点和全区生态环境水、气、土工作要点。

 

市级要点均未印发,动态对接市级部门谋划各要点具体细则。

 

 

3

制定《郊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强化工业排放监管,稳步实施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耗材更新,做好污染天气减排应急响应;加强重点场地扬尘管控,深化重点区域周边环境治理;做好城区范围物料堆放行为巡查治理。

 

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一是制定了《郊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初稿并完成征求意见,待上会后印发实施。二是继续做好臭氧治理攻坚,进一步开展涉VOCs企业低效治理设施排查工作,编制相关企业清单,对全区约40家涉VOCs企业开展重新摸排核实;本月督促2家企业更换活性炭、过滤棉等污染治理设施耗材。三是继续加强滨江大道、铜港路等重点道路沿线包括道路、工地、码头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巡查,调度物业保洁公司、沿途企业、码头加强洒水抑尘工作;对接海螺新材料公司加强对经开区拆解园道路洒水;配合城管部门对隆门路(郊区段)道路泼洒问题予以处置,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四是加强建筑工地及取土点等施工作业扬尘源头管控。重点检查龙山路项目工程龙山路与铜都大道交汇处土方覆盖及湿法作业落实情况;督促陵港控股公司对横港集聚区两处地块加强裸土覆盖、复绿工作;检查郊区新能源汽车创新产业园项目施工现场,督促进一步加强裸土覆盖,保证车辆进出冲洗,提升冲洗效果。五是持续开展秸秆禁烧工作,通过高空瞭望及人工巡查发现火点,通知属地及时处理。

 

 

4

大通镇青通河、老洲镇王套河2处微型水站复站;开展饮用水源地、重点通江河排口监测;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程存在问题整改。

大通镇青通河、老洲镇王套河2处微型水站正在履行运维招投标程序,待完成后正式复站;完成二季度老洲江北水厂水质监测,水质达标;6重点通江排口,4月份5个无水未采样,1个(桥南办矶河口闸)水质良好

 

5

制定《2025年度铜陵市郊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做好省、市评估准备;持续开展2024年度环境统计工作。督促郊区环境统计名录库中相关企业完成年度环境统计填报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审核及补充上报工作

联合市固废中心对我区危废3家危废重点企业开展评估,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已现场指导并交办整改。按照省厅调度申报工作要求,已完成全区危废及一般固废产生的申报核查工作。督促郊区环境统计名录库中相关企业完成2024年度环境统计填报工作,开展多轮审核上报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及省生态环境厅审核要求予以整改。

 

朱宁同志分管部门20255月份重点工作计划

牵头领导

序号

政府月度重点工作

责任单位

朱宁

1

1. 全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1件信访问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典型问题整改,按期推动调度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销号。

2. 履行大通镇青通河、老洲镇王套河2处微型水站复站程序;开展重点通江河排口监测。

3.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对我区重点项目加强协调指导工作,强化审批服务,助力项目早日落地。

4.   制定印发《郊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强化工业排放监管,稳步实施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耗材更新;做好污染天气减排应急响应;加强重点场地扬尘管控,深化九中、法院子站周边环境治理;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做好城区范围物料堆放行为巡查治理。

5. 继续开展2024年度环境统计统计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2024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审核及整改工作。

6. 根据危废评估时间节点,按计划完成剩余危废企业的评估工作;对部分问题企业帮扶指导,争取在5月底完成整改工作。

7.枫沙湖生态修复项目履行招投标程序

8.案件查处情况:对费竹君倾倒钛石膏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继续推进银磊违反固废法案件办理、继续推进4起机动车检测案件依照正常流程开展。

9.对力尚轴承内堆放散货情况开展调查,督促完成清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