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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对象,由辖区和市住建局予以登记。申请人可以选择保障房实物房源,也可以选择租赁市场房源两种方式。选择保障房实物房源的,根据房源情况,实行轮候,轮候期一般不超过3年。选择自行在市场租赁房源的无需轮候,按规定直接审核,定期发放市场化租金补贴。参与保障房分配后未获得分配资格,或放弃分配房源的,也可以自行在市场上承租房源,领取市场化租金补贴。
咨询电话:0562-2896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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