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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11MB0R21447/202506-00075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主动回应】申请保障性住房,哪些人可以优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6-22
有效性: 有效
【主动回应】申请保障性住房,哪些人可以优先?
发布时间:2025-06-22 09:56 来源: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新《办法》规定,符合我市住房保障条件的下列三类群体,优先解决保障性住房:

(一)特困家庭、低保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申请家庭成员中有70岁以上老人、重大疾病、残疾家庭。

(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三级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三)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铜工作的市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见义勇为、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符合《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民发〔2014〕79号)的优抚对象,四级及以上残疾人员家庭。

同等情况下,优先解决无房家庭。在经济适用房与公租房(廉租房)并轨前,已领取《铜陵市经济适用住房预登记证》的家庭,同等情况下按原登记号确定优先顺序轮候。

咨询电话:0562-2896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