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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
(二)资质企业分支机构未按要求备案。
(三)非法设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场地和网点。
(四)资质企业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五)买卖、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六)资质企业未在其拆解经营场地内拆解报废机动车,或者交易报废机动车整车、拼装车。
(七)资质企业分支机构违法违规拆解报废机动车。
(八)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未在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非法跨省转移、处置报废机动车。
(九)资质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污染环境。
(十)其他涉及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的违法行为。
二、线索举报方式
各相关市场经营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违法线索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请社会各界共同监督,促进我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违法线索举报电话
单位
举报电话
铜陵市商务局
0562-2830370
铜官区商务局
0562-2200321
义安区商务局
0562-2100876
郊区商务局
0562-2896899
枞阳县商务局
0562-3211879
(一)线索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相关线索,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尽可能提供详细的违法事实、时间、地点、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文件等),以及被举报对象的准确信息。
(二)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受理线索商务主管部门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等信息,并将线索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四)对举报的违法违规线索,商务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核查处理,依法依规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不涉及商务主管部门职责的,将线索转办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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