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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1件信访问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典型问题整改,按期推动调度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销号。
2. 履行大通镇青通河、老洲镇王套河2处微型水站复站程序;开展重点通江河排口监测。
3.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对我区重点项目加强协调指导工作,强化审批服务,助力项目早日落地。
4. 制定印发《郊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强化工业排放监管,稳步实施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耗材更新;做好污染天气减排应急响应;加强重点场地扬尘管控,深化九中、法院子站周边环境治理;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做好城区范围物料堆放行为巡查治理。
5. 继续开展2024年度环境统计统计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2024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审核及整改工作。
6. 根据危废评估时间节点,按计划完成剩余危废企业的评估工作;对部分问题企业帮扶指导,争取在5月底完成整改工作。
7.枫沙湖生态修复项目履行招投标程序
8.案件查处情况:对费竹君倾倒钛石膏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继续推进银磊违反固废法案件办理、继续推进4起机动车检测案件依照正常流程开展。
9.对力尚轴承内堆放散货情况开展调查,督促完成清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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