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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郊区河长办关于公布区级河湖名录及三级河长名单的通告
为进一步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责任,强化社会监督,凝聚全民护水合力,持续改善我区河湖水生态环境,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及相关规定,现将我区最新区级管理河湖名录及对应的区、乡(镇、办)、村(社区)三级河长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一、河湖名录范围 本名录涵盖我区纳入区级河湖长制管理的主要河流、湖泊、水库等水体。 二、三级河长体系 我区全面建立区、乡(镇、办)、村(社区)三级河湖长组织体系: 区级河长:由区党委、政府负责同志担任,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保护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乡(镇、办)级河长:由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或相关负责同志担任,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湖管理保护的具体实施。 村(社区)级河长:由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负责责任河段的日常巡查、监督、协调及信息报告等工作。 三、监督与参与 保护河湖生态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诚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我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积极举报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共同参与爱水、护水行动。 监督举报电话:铜陵市郊区河长制办公室 0562-2896804 网络监督平台:可通过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留言反映问题。
铜陵市郊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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