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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铜陵市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陵市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定点零售药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及经营药械等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郊人社〔2025〕26号)。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了进一步规范定点零售药店服务管理,保证医保基金和药品质量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定点零售药店自觉履行医疗保障和药品质量安全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开展定点零售药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及经营药械等行为专项检查,并于2025年4月14日~5月14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意见0条,5月15日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
二、主要内容
(一)专项检查的范围及重点。本次专项检查的范围为郊区辖区内所有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重点对定点零售药店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医保政策执行情况和药械经营质量管理开展检查。
(二)专项检查内容。一是医保结算规范性。包括是否存在医保个账超范围支付、将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药品或其他商品串换成医保药品、空刷或盗刷医保凭证、伪造或变造医保药品“进销存”票据和账目、伪造处方或参保人员费用清单、为非定点零售药店或中止医保协议期间的定点零售药店或其他机构进行医保费用结算、未按规定上传医保相关数据等行为。二是药品管理。检查药品“进、销、存”电子台账是否完整,药品溯源信息是否清晰,确保医保结算数据与实物库存实时匹配;核查采购来源不明、票据不全的药品是否上架销售;关注门诊特定病种用药,挖掘“药品回流”线索。三是处方审核。是否违规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是否索取、留存了处方或病历,留存的处方是否与销售量一致。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定点零售药店要高度重视现场检查工作,积极配合,按要求准备资料,确保现场检查顺利开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对待,积极予以整改。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区人社局与区市场监管局要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检查工作,在检查行动中,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公安及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理。
(三)严守纪律,廉洁奉公。所有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法律法规,不得接受药店宴请、礼品礼金,保守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对违反纪律的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四、文件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铜陵市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吴琼
联系电话:0562-289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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