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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4号)等规定,2025年第1季度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审核后,拟同意下列单位和个人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人社局反映。 联系电话:0562-2896825。
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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